号: cxs019-/2022-1117004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1-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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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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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农业农村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经济政策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畜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州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全面落实粮食生产党政同责和菜篮子行政首长责任制,制定下发《楚雄市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措施,精心组织,分类指导,全力抓好粮食、蔬菜、肉类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2乡村产业量效齐增。按照“稳粮、强畜、促特”思路,依托资源优势,优化区域布局,着力抓好畜牧、魔芋、果蔬、中药材、人工食用菌、淡水渔业、花卉、茶叶等高原特色优势产业和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业态发展,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3现代农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加大新型农机具推广应用,农业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着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调动。

4绿色农业发展有力推进。着力打造“绿色食品牌”,成功申报吕合镇全国农业产业强镇,“一县一业”创建主导产业优质粳稻推广种植。

5乡村建设扎实稳妥推进。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提请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楚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1+6”政策文件,建立完善市级领导联系乡镇和市级部门挂点包村、会议调度、情况通报、考核奖励等工作机制,持续推行卫生洁净日、支部宣传日、挂牌督战日、指挥调度日“四个日”和“红黑榜”制度,推动镇村落实“门前五包”、群众“五投”,聚焦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和村庄规划、村容村貌整治等重点,全域齐抓共治,攻坚克难推进,全面打响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攻坚战

6强化农村经营管理。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乱收费的监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2楚雄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3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

4楚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5楚雄市农业局种子管理站

6.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楚雄市分校

7楚雄市农业局植保植检站

8楚雄市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9楚雄市农业局经营管理站

10楚雄市经济作物服务中心

11楚雄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12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委办)、计划财务科、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8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1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18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88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9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205.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05.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总收入比上年的6106.96万元增加2098.20万元,增长34.36%增长的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一是202112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二是未上缴工会经费,三是未缴202112月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支出减少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一是增加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资金;二是增加病虫害控制项目资金;三增加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资金;四是增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目资金;五是增加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六是增加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目资金;七是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41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5.70万元,占总支出的43.56%;项目支出4748.94万元,占总支出的56.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20年度支出合计611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6.95万元,占总支出的62.60%;项目支出2286.41万元,占总支出的37.40%2021年总支出比2020增加2301.28万元,增长37.64%增长的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一是202112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二是未上缴工会经费,三是未缴202112月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支出减少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一是增加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资金;二是增加病虫害控制项目资金;三增加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资金;四是增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目资金;五是增加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六是增加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目资金;七是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65.70万元。与上年支出3826.95万元对比减少161.25万元,下降4.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12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二是未上缴工会经费,三是未缴202112月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92.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72.84万元(人均支出0.85元),占基本支出的4.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48.94万元。与上年支出2286.41万元对比增加2462.53万元,增长107.7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资金;二是增加病虫害控制项目资金;三增加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资金;四是增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目资金;五是增加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六是增加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目资金;七是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83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维修维护费支出、购绿植支出化粪池淤泥清理费支出;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75.5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3病虫害控制支出383.52万元,主要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和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4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37.1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5执法监管支出10.2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6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03.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7防灾救灾支出89.8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8农业结构调整补贴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农业结构调整(粮改饲)项目的支出;9农业生产发展支出830.19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支出;10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159.75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楚雄州绿色食品加工业5佳创新企业2019年楚雄州“10优农产品”奖励资金支出11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38.4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12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52.69万元,主要用于农作物秸秆综合项目资金的支出;13、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支出180.00万元,主要用于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等方面的支出;14农田建设1022.82万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15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49.2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16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974.82万元,主要用于水稻、玉米、育肥猪、繁母猪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支出。17节能环保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土壤污染防治经费的支出。18城乡社区支出189.4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1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0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第二批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4.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8.65万元对比增加2305.99万元,增长37.75%增长的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一是202112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二是未上缴工会经费,三是未缴202112月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减少购房补贴支出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一是增加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资金;二是增加病虫害控制项目资金;三增加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资金;四是增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目资金;五是增加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六是增加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目资金;七是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8.0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59.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6.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4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在职职工缴养老保险、退休职工公务费,退休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278.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38.35万元,缴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130.23万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110.19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0.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土壤污染防治经费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18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697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3%其中:1)行政运行677.4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83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维修维护费支出、购绿植支出化粪池淤泥清理费支出;(3)事业运行1765.2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站所在职职工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75.5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5)病虫害控制支出383.52万元,主要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和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6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37.1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7)执法监管支出10.2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8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03.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9)防灾救灾支出89.8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10)农业结构调整补贴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农业结构调整(粮改饲)项目的支出;11)农业生产发展支出830.19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支出;12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159.75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楚雄州绿色食品加工业5佳创新企业2019年楚雄州“10优农产品”奖励资金支出13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38.4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14)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52.69万元,主要用于农作物秸秆综合项目资金的支出;15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支出180.00万元,主要用于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等方面的支出;16)农田建设1022.82万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17)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49.2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18)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974.82万元,主要用于水稻、玉米、育肥猪、繁母猪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2021年第二批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19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及退休职工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57万元,支出决算为24.68万元,完成预算的89.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10万元,完成预算的80.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9.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19.51万元增加5.17万元,增长26.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16.78万元增加5.32万元,增长31.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202.73万元减少0.15万元,下降5.4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已使用年限都较长,维修费用逐年增加;22021年度单位专项工作较2020年度有明显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10万元,占89.55%;公务接待费支出2.58万元,占10.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0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站所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指导农业生产发展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发展、农业行业监管、农业项目实施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日常检查指导;农业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58万元,与上年支出80.14万元对比减少9.56万元,下降11.93%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未缴单位部分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1楚雄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78万元,与上年支出68.14万元对比减少7.36万元,下降10.80%减少主要原因2021年未缴单位部分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2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0万元,与上年12.00万元对比减少2.2万元下降18.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节约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部门资产总额6739.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99.57万元,固定资产3244.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69.96万元,无形资产825.8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5048.0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91.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64.29平方米,账面原值15.8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5.5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69项,账面原值20.2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6万元;出租房屋200平方米,账面原值16.3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2万元。

国有资产占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739.84

1499.57

3244.44

684.89

201.98

 

2357.57

 

1169.96

825.8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1项目支出概况

2021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主要是发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应,调动和保护种粮农户积极性、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化肥减量种植实验,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开展病虫害防治,提高农机化水平,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健全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农技推广人员。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的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中,属于应兑现给农户的民生资金,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已经做到及时、全额兑付;补助类项目则严格按照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验收归档。

3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3加强监督检查;

4加强档案痕迹管理

5项目完工验收及绩效评价。

420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的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中,职责履行良好,完成项目既定的绩效目标。其中:属于应兑现给农户的民生资金,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做到及时、全额兑付;补助类项目则严格按照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验收归档。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2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3.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4农业生产发展: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5农村社会事业: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6.农田建设: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7.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2117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