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2601001000
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农业机械科技推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落实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农机化相关扶持政策,组织实施项目及兑付补贴;
3.制定全市农机科技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总结全市农机科技推广工作;
4.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
5.宣传普及农机化科技知识、农机技术培训和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
6.发动组织农业机械投入农业生产、特色经济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抗灾救灾;
7.负责乡镇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体系及队伍建设管理培训,农机化科技推广项目申报实施,农机节能减排、农机产业发展及结构调整;
8.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为农业生产服务,应用相关政策,促进其发展壮大,推进主要农作物的全程机械化进程;
9.完成上级交办其它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年底,全市农业机械总值达到6.12亿元,较上年5.75亿元增6.4%,比2016年4.58亿元新增1.54亿元;农机总动力达45.035万千瓦,较上年的44.115万千瓦增长2.1%,比去年39.652万千瓦新增5.383万千瓦;拥有各型拖拉机7534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4401台 ,小型拖拉机3133台),拖拉机配套农具4525部,耕整地机械25567台,联合收割机82台,水稻插秧机21台,排灌机械26825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35852台,机动脱粒机21545台,动力喷雾机9654台,植保无人机19台,畜牧饲草加工机械23872台,渔业机械395台,保鲜冷库352座,粮食烘干机16台,果蔬烘干机(设备)2864座,其他机械8850台(套),农业机械总台套比五年前12.16万台套新增4.6多万台套。通过召开现场演示会、大春移栽现场会等形式进行推广技术的示范,五年来共开展推广培训共21次1850多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即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事业单位1个。
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业务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在职4人,离退休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9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8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财政拨款70.3万元对比增加10.4万元,增长14.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补助农机合作社项目及深松项目的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万元,占总支出的87.61%;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12.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度基本支出与上年度支出68.84万元对比支出增加1.86万元,增长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度支出1.46万元增加8.54万元,增长584.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补助农机合作社项目及深松项目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支出70.7万元。与上年68.84万元对比支出增加1.86万元,增长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27%;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0.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万元。与上年1.46万元增加8.54万元,增长584.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补助农机合作社项目及深松项目的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楚市财农〔2020〕286号下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8万元,用于子午镇益民农机合作社购机补助;楚市财农〔2020〕194号下达农业生产发展1万元,用于深松项目补贴;楚市财农〔2021〕105号下达项目工作经费1万元,用于支付2021年资料装订、制作标识标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4万元,增加14.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补助农机合作社项目及深松项目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9%。其中:未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1万元,公务医疗补助支出2.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3.农林水支出5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4%。其中:事业运行支出45.4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等机构正常运转支出,补助农机合作社项目及深松项目和项目管理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9%。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对比0.22万元减少0.22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0.22万元减少0.22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0.22万元减少0.2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内部管理,二是未发生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减少0.2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内部管理,二是未发生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我单位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资产总额34.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2万元,固定资产34.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21年无固定资产增加。
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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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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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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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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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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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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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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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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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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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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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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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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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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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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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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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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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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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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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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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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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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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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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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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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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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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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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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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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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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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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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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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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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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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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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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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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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在楚雄市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开展了自评工作。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逐项梳理、全面排查,切实做到数据真实可信,材料全面准确,评价客观公正。下一步,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1.项目支出概况
楚市财农〔2020〕286号下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8万元,用于子午镇益民农机合作社购机补助;楚市财农〔2020〕194〔2021〕105号下达农业生产发展1万元,用于深松项目补贴;楚市财农〔2021〕105号下达项目工作经费1万元,用于支付2021年资料装订、制作标识标牌。项目任务为:完成上级下达的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570.249万元,实际使用补贴资金566.432万元,受理通过3832户购机户的购买申请,申请购买机具4339台/套。其中:铧式犁5台,旋耕机30台,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6台,果蔬烘干机318台,微耕机553台,碾米机1台,田园管理机1台,饲料作物收获机1台,茎秆收集处理机1台,稻麦脱粒机434台,动力喷雾机230台,饲料(草)粉碎机1045台,揉丝机779台,饲料混合机2台,玉米剥皮机376台,铡草机494台,植保无人飞机1台,果树修剪机23台,履带式拖拉机1台,轮式拖拉机38台。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通过农机技术推广与农机购置补贴、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专项工作项目的实施,全市农业机械总值达到5.75亿元,较上年5.45亿元增5.5%;农机总动力达44.885万千瓦,较上年的43.2万千瓦增长3.9%,做好全市平安农机示范建设、农机教育培训、农机产品质量监督、农机化统计等工作,完成省州下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项目已完工。
3.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组织领导措施到位。成立了由市农业局局长任小组长,分管农机工作的副局长为领导副组长,市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市农机推广站站长为办公室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机械推广站),督促指导项目的实施,负责项目日常工作事务。
(2)技术保证措施到位。技术实施小组由项目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工作。
(3)财务管理措施到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会计准则》,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内容和规模,按实际进度情况支付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建设和运行管理措施到位。制定严密的项目实施管理制度,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和任务,确保项目运行正常,积极发挥项目效益。
(5)政策保障措施到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原则及程序,切实树立廉洁自律意识,预防违规违纪的事情发生。
4.20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通过组织实施该项目,完成了楚雄市2021年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实施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66.432万元,完成下达资金570.249万元99.33%,补贴受益农户3832户,补购置农机具4339台,补贴报废机具8台,带动农户投入农机购置资金2100多万元,新增农机总动力8390千瓦。农业机械化水平持续提升,全面完成了各项项目建设目标和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医疗补助经费。
农林水支出(213):反映政府农林水事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事业运行(2130104):反映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楚雄农业机械推广站
2022年10月2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260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