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9-/2022-1109009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1-09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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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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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依法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渔业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的职能职责。具体的职责是:

1.相关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培训;

2.农业投入品农药、化肥等农资的质量监管;

3.渔业安全生产和鱼用船舶监督检验及管理;

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5.农业环境保护监测。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农业农村局的关心支持下,切实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渔政执法)和农业环境保护工作。

2021年共出动执法车辆351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352人次,各项工作的开展有力的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平稳、良好运行;保护野生水生资源,推进十年长江禁渔;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1.农药监管

加强农资市场巡查监管,借助农药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各种农业违法行为,确保农资市场健康有序。

(1)开展农资经营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2)认真开展农资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和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

2.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三品一标”监管

(1)持续做好“三品”认证工作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

(2)加强企业生产检查 。

3.渔政监管

(1)确保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开展龙川江、青龙河禁渔期河道巡查;水源地巡查。

(2)加强严禁违规渔具销售、使用和违规捕捞的宣传,抓好长江流域禁渔期执法和违规渔具清理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确实保护地方渔业种质资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内设4个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办公室、执法组、环建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1年末编制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1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9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2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259.45万元对比减少38.92万元,减少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2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97万元,占总支出的83.42%;项目支出36.55万元,占总支出的16.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59.45万元对比减少38.92万元,减少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1人,减少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97万元。与上年196.71万元对比减少12.74万元,减少6.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1人,减少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1.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55万元。与上年62.73万元对比减少26.18万元,减少41.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展工作情况:主要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执法监管、渔业等项目。支出办公费0.3万元,邮电费2.08万元,维修(护)费0.64万元,培训费1.24万元;专用材料费31.98万元;劳务费0.3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259.45万元对比减少38.92万元,减少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1人,减少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1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9.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19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0.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污染防治0.34万元。

4.农林水支出16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4%。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127.73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3.22万元,执法监管支出3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支出3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1.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11.5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维修,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12万元,增长17.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7万元,增长2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去年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维修,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2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8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2021年农资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渔政执法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我单位本年机关运行经费为0,与上年一致,无变化;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资产总额5.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9万元,固定资产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了24.8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6.52万元计入了固定资产,导致资产比上年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19

2.39

2.8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其他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医疗补助经费。

农林水支出(213):反映政府农林水事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事业运行(2130104):反映气象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执法监管(2130110):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11月7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26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