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9-/2021-1122003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11-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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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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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依法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渔业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的职能职责。具体的职责是:

1.相关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培训;

2.农业投入品农药、化肥等农资的质量监管;

3.渔业安全生产和鱼用船舶监督检验及管理;

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5.农业环境保护监测。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共出动执法车辆248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232人次,有力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保护野生水生资源,推进十年长江禁渔工作的开展,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

1.农药监管

(1)开展农资经营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2)认真开展农资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和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

2.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三品一标”监管

(1)持续做好“三品”认证工作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

(2)开展证后监管,加强企业生产检查 。

3.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编制《楚雄市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件》(ARCGIS图件)《楚雄市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楚雄市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清单》上报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并顺利通过省级审核,完成楚雄市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初审工作;完成16个加密点位农产品采样、制样、送样,并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市安全利用区132个图斑地块种植情况、种植制度全部进行了现场核查,涉及4个乡镇8个村委会耕地面积4293.69亩,完成了《楚雄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图斑实施情况》《楚雄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种植情况及实施调查》等材料的编写上报工作。

4.渔政监管

(1)认真开展禁渔期河道巡查;水源地巡查。

(2)水产品质量检测。

(3)违规渔具店的清理整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59.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206.19万元对比增加53.26万元,增长25.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产品获证企业“三品一标”以奖代补资金6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5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71万元,占总支出的75.82%;项目支出62.74万元,占总支出的24.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06.19万元对比增加53.26万元,增长25.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产品获证企业“三品一标”以奖代补资金6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6.71万元。与上年191.39万元对比增加5.32万元,增长2.7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的增加,二是社保费用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2.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73万元。与上年14.8万元对比增加47.93万元,增长323.8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产品获证企业“三品一标”以奖代补资金6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是培训费0.39万元;专用材料费0.91万元;劳务费1.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万元。圆满完成年度各项项目工作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06.19万元对比增加53.26万元,增长25.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产品获证企业“三品一标”以奖代补资金6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55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5.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10.22万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5.26万元)。

3.农林水(类)支出20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8%,其中:事业运行支出138.28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62.74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16.4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21万元,增长4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3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0.05万元比去年0万元增加0.05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去年增加的原因:一是公务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加;二是增加了0.05万元的公务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5万元,占92.86%;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7.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2020年农资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渔政执法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主要用于接待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到我大队接洽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移交及调查工作,接待人数1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万元,与上年5.99万元对比减少1.46万元,下降24.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有一名职工退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拨款到位,工会费提取基数增长而使预算数增加。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费、公务车运行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29.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8万元,固定资产27.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35

1.68

27.67

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医疗补助经费。

农林水支出(213):反映政府农林水事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事业运行(2130104):反映气象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执法监管(2130110):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