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9-/2021-1119005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11-19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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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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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是楚雄市农业农村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粮食生产计划和先进农业技术推广。

2.负责粮油作物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3.负责开展农业科普教育、农业科技培训、农业科技咨询服务及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技术指导,提高农业新技术在粮油生产中的应用。

4.负责全市耕地质量等级提升、土壤肥力和墒情监测。

5.开展农作物科学施肥技术指导、培训和咨询。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小春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及科技措施完成情况

全市计划小春农作物总播种面积42万亩,实际播种42.597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1.4%。其中:粮食作物计划播种27万亩,实际播种27.1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0.4%,比上年同期26.91万亩增加0.19万亩,增幅0.71 %。

计划种植小麦9万亩,实际完成9.01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0.11%,比上年同期8.99万亩增加0.02万亩,增幅0.22%。计划种植蚕豆8.5万亩,实际完成8.6万亩,完成计划任务107.5%,比上年同期8.5万亩增加0.1万亩,增幅1.2%。计划种植杂粮9.5万亩,实际完成9.5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0%,比上年同期9.42万亩增加0.08万亩,增幅0.85%。

2.冬季农业开发情况

计划示范推广冬马铃薯1万亩,实际完成1.07万亩,完成计划任务107%,比上年同期0.96万亩增加0.04万亩,增幅4.17%。计划示范推广冬玉米1.1万亩,实际完成1.21万亩,完成计划的110%,比上年同期1.08万亩增加0.13万亩,增幅12.04%。计划种植油菜6.5万亩,实际完成6.62万亩,完成计划的101.85%,比上年同期6.52万亩增加0.1万亩,增1.53%。计划种植大麦8万亩,实际完成8.02万亩,完成计划的100.25%,比上年同期7.98万亩,增加0.04万亩,增幅0.5%。

3.小春主要科技措施计划完成情况

完成蚕豆三盖技术推广8.6万亩;完成油菜育苗移栽1.135万亩;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21.046万亩,其中:麦类8.021万亩、蚕豆7.9万亩、油菜5.125万亩。

4.大春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及科技措施完成情况

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情况:全市计划种植粮食作物30.5万亩,实际完成30.65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0.49%,比上年同期30.4万亩增加0.25万亩,增幅0.82%。其中:种植水稻14.5万亩,种植玉米14.15万亩,种植杂粮2万亩。

大春科技措施完成情况:全年农作物间套种完成40.13万亩,推广农作物良种30万亩,水稻集中育秧完成0.92万亩,玉米集中育苗完成0.541万亩,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完成36万亩,实施化肥减量增效31.1万亩,土样采集74个,施肥调查1350户,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6万亩,秸秆综合利用16.5万吨,地膜使用量563.5吨,回收利用495.9吨,回收率88%。

5.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1)水稻绿色高效示范基地

在鹿城、东华2个乡镇实施水稻绿色优质高效示范基地3片600亩(鹿城1片200亩,东华2片400亩),完成任务600亩的100%,辐射带动全市12万亩优质稻种植。项目涉及4个村委会5个村民小组193户,示范区平均亩产777.7千克,非示范区平均亩产599.6千克,示范区较非示范区平均亩增产178.1千克,增幅29.7%。示范区平均亩产比非示范区亩增产2%以上,亩节约成本45元以上,增收收入30元以上,合计节本增效75元(5%以上)的要求,水稻绿色优质高效示范基地目标效益已超过了计划目标。

(2)玉米绿色高效示范基地

在苍岭、大地基2个乡镇实施玉米绿色优质高效示范基地1片2块(苍岭镇400亩,大地基乡200亩)共600亩,完成任务600亩的100%,辐射带动全市14万亩玉米高产种植。涉及3个村委会,5个村民小组 109户农户;示范区平均亩产713.7千克,非示范区平均亩产625.3千克,示范区较非示范区平均亩增产88.4千克,增幅14.1%。按照预期效益目标亩增产2%以上(增产25公斤以上、增收50元以上),亩节约成本50元以上,节本增效100元以上的要求,玉米绿色优质高效示范基地目标效益已超过了计划目标。

(3)完成省、州下达水稻玉米品种试验3组,其中:省粳杂区域试验一组,14个品种;州水稻新优品种栽培试验一组,10个品种;州级玉米品种展示一组,12个品种。

(4)实施农业部下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

按照每年提升0.1个等级,3年共提升0.3个等级以上。完成全市15个乡镇1350户10000余条数据农户施肥量调查;按每万亩耕地1个调查点,全市布设调查点位74个,土样及资料信息已录入完成,土样已送检。完成2018年评价报告、2019年基础工作已全部完成,评价报告正在编制中。

(5)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2020年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56万亩,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其中:大春36万亩(水稻15万亩、玉米13.5万亩、马铃薯1.5万亩、其他作物6万亩);小春22万亩(小麦6.5万亩,大麦1.5万亩,蚕豆7.5万亩,油菜6.5万亩)。涉及全市15个乡镇135个村委会、142565户农户;推广配方肥5个,配方肥施用总量8400吨。

(6)完成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以水稻、玉米绿色优质高效示范基地项目为依托,实施化肥减量增效示范5片1800亩,其中:水稻3片(东瓜、鹿城、东华共实施1200亩),玉米2片(苍岭、大地基实施600亩),辐射带动全市30万亩。完成绿肥种植3.5万亩、商品有机肥推广6万亩、秸秆还田48.5万亩,还田量达14.09万吨,水肥一体化示范推广应用4.8万亩。

2020年项目区亩节约化肥纯量1.1千克以上,秸秆还田亩节约化肥纯量 1.4千克以上,绿肥种植区亩节约化肥纯量3.2千克以上,年节约化肥纯量1220吨,化肥使用总量保持负增长。

(7)三大农技行动工作

全年发布肥情信息19期,发布土壤商情信息19期;开展技术培训20期,培训技术骨干2500人,农技咨询1340人;制定发布指导意见3个,服务指导农户2250户,组织发动农技人员360人;建设示范基地5个,示范推广3.5万亩,关键示范技术2项,带动农户6.4万户。

(8)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为全面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有效遏制农业面源污染达到 “一控二减三基本”的要求,加强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粘贴、涂刷宣传标语325条,发放培训手册2000余份,集中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17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楚雄市农业农村局下属站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项目组两个组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348.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0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总收入比上年359.12万元减少11.10万元,下降3.09%,减少原因主要是:一名在职人员正常退休,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省、州对下转移支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34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59万元,占总支出的98.44%;项目支出5.43万元,占总支出的1.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总支出比上年359.12万元减少11.10万元,下降3.09%,减少原因主要是:一名在职人员正常退休,基本支出减少;省、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2.59万元。与上年343.95万元相比,减少1.36万元,下降0.40%,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正常退休,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3.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3万元。与上年15.17 万元相比,减少9.74万元,下降64.21%。减少原因主要是:2020年财政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减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减少,其他农业支出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楚市财农〔2019〕132号2019年州级科技增粮措施推广专项资金4.36万元;

2.农产品质量安全:楚市财农〔2020〕201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

3.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楚市财农〔2018〕159号2018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资金0.0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59.12万元相比,减少11.10万元,下降3.09%,减少原因主要是:一名在职人员正常退休,基本支出减少;省、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8.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9.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7.19%,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1.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70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7.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7.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05万元。

3.农林水支出235.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5%,其中:事业运行230.34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4.36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0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0.0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25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32%。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内控制度逐步规范,经费支出各环节把关审核严格,不断加大对公务接待工作的制度和流程管控,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在公务接待范围、接待标准上不违规、不超标,厉行节约,在控制支出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0万元增加0.08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0.08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0.08万元,增长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到我市抽检有机肥生产企业发生了公务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市抽检有机肥生产企业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5万元,与上年11.78万元相比,减少3.03万元,下降25.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追减了公用经费指标,已发生的部分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未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办公费、水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资产总额368.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8万元,固定资产351.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0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29.3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9.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3.63万元,流动资产增加0.66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5.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00平方米,账面原值16.3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68.67

1.68

351.95

193.29

24.46

0

134.2

0

0

15.04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楚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楚雄市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开展了自评工作。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逐项梳理、全面排查,切实做到数据真实可信,材料全面准确,评价客观公正。下一步,楚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1.项目支出概况

2020年楚雄市财政局下达本部门项目资金指标103.76万元,其中:2019年中央、省、州3个项目结余结转专项资金102.76万元,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1.0万元。已支付5.43万元,资金使用率5.23%。支付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020年结转下年上级专项资金98.33万元,其中:2018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资金结转2.69万元,2019年州级科技增粮措施推广专项资金结转15.64万元,2020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结转80.0万元。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20年本部门紧紧围绕藏粮于技、绿色高产高效、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认真开展试验示范,积极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助推了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了“三农”增产增收。整体支出综合评价为好。

3.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省、州下达的粮油生产目标任务,紧紧围绕藏粮于技、绿色高产高效、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认真开展试验示范,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助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三农”增产增收。

(2)管理经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资金的管理办法使用和拨付资金,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二是认真开展绩效评估管理,及时开展自评。

4.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 2020年大春农业生产的意见》、《楚雄市 2019 年州级科技增粮措施推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楚雄市 2020 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细化了项目具体任务及资金。市农推中心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农业技术员骨干为成员的项目技术指导组,负责各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检查、落实、测产验收等工作。

2020年本部门省、州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水稻、玉米绿色优质高效示范基地4片1200亩节本增收效益超标完成,辐射带动作用显著。

(2)省、州下达水稻玉米品种试验3组36个品种顺利完成。

(3)全市15个乡镇1350户10000余条数据农户施肥量调查,及调查点位74个土样及资料信息已录入完成,土样已送检。

(4)推广配方肥5个,配方肥施用总量8400吨,推广商品有机肥6万亩。

(5)化肥减量增效成效显著:项目区亩节约化肥纯量1.1千克以上,秸秆还田亩节约化肥纯量 1.4千克以上,绿肥种植区亩节约化肥纯量3.2千克以上,化肥使用总量保持负增长。

2020年本部门全力抓好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突出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集成整地,播种,管理、收获等全环节绿色节本高效技术,总结最适种植规模,最少药肥用量,最省人工投入,最大综合效益,最优的绿色生产技术模式,技术指导达9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示范区全面实现化肥零增长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的面支出。

3.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4.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楚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