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2601000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经济政策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畜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州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业生产任务全面落实。按照“调结构、抓特色、优产业、提品质、强科技、拓市场、保供给、促增收”的总体要求,紧扣“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目标,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调整种植结构,扎实抓好农业生产。
2.高原特色农业加快发展。按照“稳粮烟、强畜牧、推特产”的要求,依托资源优势,优化区域布局,着力抓好畜牧、商品蔬菜、魔芋、淡水渔业、蚕桑、茶叶、优质林果、花卉等高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3.产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认真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重要论述,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以脱贫攻坚和产业扶贫工作统领全局工作。
4.绿色农业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积极推广无人机防控、太阳能杀虫灯、性诱剂、黄蓝板等物理防治方法,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5.加快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盯死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克期完成了农业农村部数据汇交任务。目前已完成“回头看”问题排查整改,正在进行第三方验收,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合法,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6.农村经营管理有效规范。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乱收费的监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
1.楚雄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2.楚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楚雄市农业局种子管理站
4.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楚雄市分校
5.楚雄市农业局植保植检站
6.楚雄市农业局蚕桑站
7.楚雄市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8.楚雄市农业局经营管理站
9.楚雄市农业局园艺技术推广站
10.楚雄市农业局茶叶站
11.楚雄市初等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12.楚雄市农业局农业信息办公室
13.楚雄市畜牧兽医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有人员编制202名,其中:行政编制81名,事业编制121名;在职在编实有人员202人,其中:行政人员8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其他事业单位事业人员117名。
离退休人员181名。其中:退休180名。
领取遗属补助人员23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16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17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74.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总收入比上年的3338.06万元增加1836.35万元,增长55.02%,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合并,职能增大,各项支出增加;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市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农村能源管理职责整合,市畜牧兽医局职能划转,因职能划转,人员划入,基本支出增加,楚雄市畜牧兽医局2019年收入1379.89万元列入楚雄市农业农村局汇总,2018年收入未列入汇总。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728.93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704.86万元,占总支出的64.67%;项目支出2024.07万元,占总支出的35.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度支出合计395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6.00万元,占总支出的71.77%;项目支出1115.85万元,占总支出的28.24%;2019年总支出比2018年增加1777.08万元,增长44.97%,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合并,职能增大,各项支出增加;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市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农村能源管理职责整合,市畜牧兽医局职能划转,因职能划转,人员划入,基本支出增加,楚雄市畜牧兽医局2019年支出1580.02万元列入楚雄市农业农村局汇总,2018年支出未列入汇总。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04.86万元。与上年支出2836.00万元对比增加868.86万元,增长30.6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合并,职能增大,各项支出增加;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市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农村能源管理职责整合,市畜牧兽医局职能划转,因职能划转,人员划入,基本支出增加,楚雄市畜牧兽医局2019年支出744.64万元列入楚雄市农业农村局汇总,2018年支出未列入汇总。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59.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45.36万元(人均支出1.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4.07万元。与上年支出1115.85万元对比增加908.22万元,增长81.4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合并,职能增大,各项支出增加;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市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农村能源管理职责整合,市畜牧兽医局职能划转,因职能划转,人员划入,基本支出增加,楚雄市畜牧兽医局2019年支出835.38万元列入楚雄市农业农村局汇总,2018年支出未列入汇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96.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3%。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2.83万元对比增加1753.18万元,增长44.47%,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合并,职能增大,各项支出增加;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市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农村能源管理职责整合,市畜牧兽医局职能划转,因职能划转,人员划入,基本支出增加,楚雄市畜牧兽医局2019年支出1580.02万元列入楚雄市农业农村局汇总,2018年支出未列入汇总。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功能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9%,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3.63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45.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9.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3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在职职工缴养老保险、退休职工公务费,退休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165.30万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105.27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471.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3977.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82%,(1)行政运行1091.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4.4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区修缮改造、小草科技示范园补助、非税收入成本费用支出;(3)事业运行1357.8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站所在职职工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488.3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5)病虫害控制支出372.48万元,主要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和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6)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28.5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7)执法监管支出16.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农机监理等方面的支出;(8)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费支出23.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9)防灾救灾支出54.9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10)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5.1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11)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21.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化、山地牧业、林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2)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337.55万元;主要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等支出;(13)其他农业支出16.72万元,主要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和农业污染源普查支出;(14)产业化管理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化管理方面的支出;(15)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支出83.0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支出;(16)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4.3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其他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17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及退休职工购房补贴;
7.外交(类)支出0万元;
8.国防(类)支出0万元;
9.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97万元,支出决算为25.35万元,完成预算的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68万元,完成预算的95.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7万元,完成预算的88.3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20.72万元增加4.63万元,增长22.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0万元,增长7.0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是:1、公务用车已使用年限都较长,维修费用逐年增加;2、2019年度单位专项工作较2018年有明显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33万元,增长142.31%。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合并,职能增大,各项支出增加;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市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农村能源管理职责整合,市畜牧兽医局职能划转,因职能划转,人员划入,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的77.64%;公务接待费支出5.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的22.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6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站所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指导农业生产发展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6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发展、农业行业监管、农业项目实施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日常迎接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农业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95万元,与上年支出64.88万元对比增加101.07万元,增长155.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合并,职能增大,各项支出增加;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市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农村能源管理职责整合,市畜牧兽医局职能划转,因职能划转,人员划入,基本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5876.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0.78万元,固定资产4046.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5.20万元,无形资产234.0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78.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32.3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876.69 | 1450.78 | 4046.66 | 2282.63 | 289.75 | 1474.28 | 145.20 | 234.0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9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主要是发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应,调动和保护种粮农户积极性、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化肥减量种植实验,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开展病虫害防治,提高农机化水平,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健全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农技推广人员。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的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中,属于应兑现给农户的民生资金,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已经做到及时、全额兑付;补助类项目则严格按照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验收归档。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3.加强监督检查;
4.加强档案痕迹管理。
5.项目完工验收及绩效评价。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的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中,职责履行良好,完成项目既定的绩效目标。其中:属于应兑现给农户的民生资金,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做到及时、全额兑付;补助类项目则严格按照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验收归档。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2.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3.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
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3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2601111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汇总)2020110503570773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