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0151706274/201901-00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8-02-13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8-02-13
称: 楚雄市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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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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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农业局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拟订全市种植业、特色产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结构布局调整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平衡,结合市情拟订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市有关农业发展的经济、技术和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制定农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和科技发展计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和科技推广;积极研究探索农业农村经济增长方式。

2、负责编制全市种植业、特色产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建设、区域开发计划及年度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主管行业项目论证、申报、立项实施监管工作,管理和使用农业资金;负责全市农业发展区域布局、结构调整和综合平衡;指导全市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协调管理和服务;组织和协调本行业科技项目实验、示范和推广;承担指导全市种植业、特色产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发展及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认定;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 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 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的 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 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依法总结、统计、报告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4、承担监管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职责;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投入评价体系建设考核;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5、指导农业行综合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6、组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推进植物检疫防疫体系建设;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抓好农业防灾减灾,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7、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负责渔船检验、渔业技术推广、渔业产品安全和渔政监督管理。

8、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9、组织调整农业内部改革,挖掘潜力,搞好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向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经营产业化方向发展。

10、指导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及农业产业化发展, 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11、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食用菌菌种、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和渔政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

12、组织实施全市动物疫病防控的免疫监测、预警、预报、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工作,研究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计划,承担楚雄市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扑灭疫情。

13、组织、协调畜牧业科技项目的试验示范和推广以及畜牧业科技培训;负责畜牧资源保护及饲料资源开发利用;收集发布畜牧业生产信息,做好畜牧业有关数据的统报工作。

14、负责兽医医政、药政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和畜牧兽医协会等行业组织开展工作。

15、负责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动物及产品检疫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依法开展种畜禽、饲料及添加剂、兽医、兽药及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等工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6、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按三定方案,楚雄市农业局系统由局机关和下属13家站所构成。其中局机关设15个科室(正股级)分别为:党政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种植业管理科、生物产业发展科、乡镇企业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农环与科技教育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畜牧渔业科、草山饲料科、兽医科、畜禽屠宰管理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工作目标。

1.稳定粮油播种面积,确保农业经济平稳发展。全力抓好农业科技措施推广,确保全年实现粮食产量18万吨以上,肉类总产8.1万吨,保证粮油安全供给,巩固粮食生产大县地位。

2.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夯实产业发展基础。落实安排好1000万元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优化生产布局,规范土地流转,因地制宜扩大鲜食水果、核桃、魔芋、黑山羊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着力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引导大中专毕业生、致富能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领办经济实体,带动农民壮大特色农产品生产规模。力争2018年新增州级农业重点龙头企业5家,新增省级农业重点龙头企业2家,农业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增长8%以上,农产品加工总产值比上年增幅8%。大力创评名牌农产品,年内创评“三品一标”农产品3个。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项目带动,确保全市生猪出栏72万头,肉牛出栏7.8万头,肉羊出栏15.7万只,家禽出栏475万羽,禽蛋产量4320吨,畜牧业产值17.8亿元。 完成蔬菜种植12万亩,其中商品蔬菜7.5万亩;种植人工食用菌270;种植魔芋8.5万亩,实现产值6.75亿元;完成水产养殖产量7500吨,实现产值11250万元;生产茶叶185吨,实现产值1000万元;饲养蚕种200张,实现产值27万元;中药材种植2.5万亩;鲜切花种植4000亩;鲜食水果种植面积4.5万亩。

3.加强农业行政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确保农业安全。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以办案为核心,努力办结30个案件,严格监督惩治污染破坏农业环境、假冒伪劣农资农产品行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城乡联动,检测样品4000个以上。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努力实现挂牌率、检审率、持证率达到90%以上;农机安全事故率、重伤率、死亡率均控制在州下达指标范围以内。

4.扎实做好产业脱贫攻坚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以精准扶贫为抓手,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加强产业扶贫工作落实,促进贫困群众早日脱贫,同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按照建档立卡户全覆盖的要求,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力求2018年全面实现脱贫。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136人。在职实有16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6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48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147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1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9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2699.2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99.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99.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99.21万元(本级财力2699.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99.2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69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9.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 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4.2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务费支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165.2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务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6.97万元,主要用于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的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4.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的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1.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公务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

行政运行支出456.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人员工资,遗属补助支出,机构运转所需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事业运行支出1376.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人员工资,机构运转所需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130.1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699.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2235.4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608.70万元,津贴补贴支出533.71万元,奖金支出39.86万元,绩效工资支出50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6.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8.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1.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5万元,住房公积金130.18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133.68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 25.17万元,水费支出2.32万元,电费支出2.93万元,邮电费支出4.22万元,差旅费支出15.4万元,维修(护)费支出0.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09万元,劳务费支出5.08万元,工会经费支出21.7万元,福利费0.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77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36.2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0.04万元,其中:离休费支出11.66万元,退休费支出311.95万元,生活补助支出6.43 万元。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的31.7248万元减少3.5023万元,减12.4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减少1.5万元,减少6.4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减少6.4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减少2.7223万元,下降55.3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单位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本年度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2699.21万元,比2017年预算2845.31万元,减少146.1万元,减少5.14%,减少原因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比2017年有所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无增减变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公务员医疗补助(2131103):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医疗补助经费。

7、行政运行(2130101):反映行政单位的支出。

8、事业运行(2130104):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9、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10、农产品质量安全(2130109):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11、防灾救灾(2130119):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扣失给予的补助。

12、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130124):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3、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为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行支出69.40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93万元,水费支出1.1万元,电费支出1.6万元,邮电费支出2.6万元,差旅费支出3.9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5万元,工会经费支出4.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8万元,工伤保险及残疾人保障支出4.23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33.7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的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 楚雄市农业局共申报项目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0,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其中:重点项目 0个,财政预算安排 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18楚雄市农业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楚雄市农业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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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12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2600111

楚雄市农业局2018年预算公开(汇总)2019013010284213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