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文件要求(云财农〔2021〕187号),调减楚雄市2021年度中央补助资金4278万元,调减后剩余中央补助资金1174万元。按照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21年度衔接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中央资金调减后使用计划如下:
1.小额信贷贴息安排中央衔接资金808.95万元。
2.雨露计划安排中央衔接资金156.85万元。
3.乡村公益性岗位安排中央衔接资金196.2万元。
4.按照省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中央资金可按照1%,用于项目管理支出。中央资金提取项目管理费12万元。
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向楚雄市乡村振兴局投诉,投诉方式以来电或者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市乡村振兴局投诉电话:0878-3100816;邮箱地址:cxsfpbxmk@163.com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