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措施户户清加快推进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云开组办〔2018〕29号)文件精神,楚雄市精心组织脱贫措施“户户清”行动和项目库编制工作,完成了“村级施工图”、“乡级路线图”和“市级项目库”的编制。项目库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楚雄市脱贫攻坚项目库(2018—2020 年)》(以下简称项目库),请认真组织实施,同时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项目库上报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项目库以实施“安全稳固住房、适龄青少年就学、基本医疗保障、就业扶贫、产业扶贫、生态扶贫、兜底保障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为抓手,全力助力脱贫攻坚,确保到2020年完成51个贫困村出列(其中:2016年出列4个、2017年出列8个,2018年出列17个、2019年出列12个、2020年出列10个)、35788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其中:2014—2017年已脱贫20288人,2018年脱贫11909人、2019年脱贫3591人)的目标任务,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基本完成农村小康 主要监测指标,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项目库实施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规划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
四、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和具体任务,加大对脱贫 攻坚的支持力度,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安排上对规划实施给予倾斜。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本项目库中安排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
此复。
附件:楚雄市脱贫攻坚项目库(2018-2020年)
楚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