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镇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市第四轮社区主导型发展与参与式扶贫管理机制创新试点项目(以下简称CDD项目)规划申报情况和外资合作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现将楚雄市第四轮CDD项目及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东华镇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计划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高质量、高水平地实施好外资合作扶贫项目。在项目实施和管理的过程中,要注意培养和提高贫困户的主体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通过村委会(社区)的自我组织、自我服务以及自我管理和监督,提高村民自治和民主决策水平,努力实现村委会(社区)生计改善和能力建设同步提升目标。达苴村委会杨家通过乡村振兴相结合试点项目,还要注重提升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并激发追求更高生活质量、更好精神面貌的愿望,在外界力量帮扶下通过自身努力实现村庄更美丽、生活更幸福的目标。
二、突出重点,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东华镇要严格按文件下达的子项目实施,超支不补,严禁擅自变更子项目和投资计划。要把好项目工程质量关,需要采购的物资由镇人民政府按相关要求办理招标采购手续,严禁购用“三无”产品。项目建设要以农户为主体,充分发动群众投工投料参与建设,群众投工投劳可以建设的工程严禁承包发包。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聘请技术人员指导实施项目和租用机械进行施工的,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在项目资金中列支。
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一是要在项目实施前将项目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二是要严格按照《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7〕181号)和《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7〕182号),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资金必须用于项目村工程建设,由政府统一管理,严禁截留和挪用。严禁村、组干部在协助镇人民政府从事扶贫工作中,利用职权工作形成的便利条件,以他人名义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承包承揽扶贫项目工程。三是要按照《楚雄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 楚雄市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的通知》(楚扶字〔2016〕9号)做好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公告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要严格落实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和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三项”制度。
根据《社区主导型发展与参与式扶贫管理机制创新云南试点项目(第四轮——楚雄市)》项目建议书约定和项目规划测设情况,楚雄市第四轮CDD项目总预算投入 114.29 万元,其中:乐施会资金25万元(由市扶贫办下拨,含市、镇村级项目监测管理费各1万元共计2万元),市级财政安排资金8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4.29万元。
三、按质按量,克期完成建设任务
项目由东华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要定人定责蹲点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职责。项目须在2019年2月底前完工,并完成乡镇验收及报账,在2019年3月15日前将验收报告同时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由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楚雄市第四轮CDD项目投资计划表
楚雄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楚雄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