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ncj-/2024-1121263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05-13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1-05-13
称: 楚雄市2021年度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公示
号:

楚雄市2021年度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公示

发表时间:
字体:[    ]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0〕174号),下达我市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52万元,《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楚财农〔2021〕32号),下达我市2021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46万元,合计下达资金7798万元。经研究,具体资金分配方案建议如下:

1.乡村公益性岗位安排中央资金225万元,设置乡村公益性岗位500人。

2.“东西协作”雨露计划安排中央资金330万元,补助1900人次。

3.产业发展安排资金4680万元(中央资金3280万元,省级资金1400万元),其中:扶贫小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1070万元,3610万元用于实施资产收益项目、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脱贫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4.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及人居环境整治安排资金24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64万元,省级资金876万元,用于贫困村、非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和乡村振兴示范村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其中非贫困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按照中央资金管理办法合计不得突破30%即2340万元)。

5.按照省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中央资金可按照1%,省级资金可按照3%的比例由县级提取项目管理费,用于项目管理支出。共计提取项目管理费12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3万元,省级资金70万元。

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向投诉专线或楚雄市乡村振兴局投诉,投诉方式以来电或者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市扶贫办投诉专线:12317

市扶贫办投诉电话:0878-3100816;邮箱地址:cxsfpbxmk@163.com

                                            楚雄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