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市乡村振兴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楚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楚雄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楚雄市法治楚雄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和《楚雄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年度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牵头任组长,分管法治建设的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科室长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把法治建设、普法与乡村振兴工作同开展、同部署、同考核,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4次、党小组会议学习1次;安装法治宣传栏1块,向干部职工和群众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平台”“云岭先锋”平台进行个人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干部职工和群众中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加强宪法宣传。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氛围。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个人会前自学4次,利用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宪法学习4次;干部职工运用“中国普法公众号”“云南普法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参加学习,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宪法;运用“七彩云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习答题活动,检验学习成果。
3.突出民法典宣传。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民法典4次,关注“中国普法公众号”“云南普法公众号”,参加民法典有奖竞答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第二季)在线答题活动。
4.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导工作实践;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引导干部职工带头遵守法律,有效预防违法、涉黑涉恶犯罪,坚决守牢底线;深入学习《云南省信访条例》,党组组织集体学习1次,党小组组织党员学习1次;干部职工利用各类学习平台开展自学,提升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水平。
5.规范党内法规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4次,党员利用云岭先锋APP参加党内法规学习,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党章党规学习,开展党内法规考试1次,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增强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自觉性。
6.聚焦提升市域社会治理。利用政务公开宣传栏张贴禁毒防艾知识进行宣传1组,19名干部职工全部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做好个人防范电信诈骗,组织全体人员参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在线答题活动,学习防范非法集资、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微信工作群以小视频形式转发防养老诈骗知识6次,利用电子横幅播放防养老诈骗宣传标语2条,在定点帮扶村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组织防养老诈骗宣传1次,发放资料200余份;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法治宣传,加强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工程监管,严防项目被黑恶势力强揽强占,每月对乡村振兴项目工程和干部职工1次摸排,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9名干部职工签订“反邪教、反法轮功”责任书,禁止干部职工参与宗教活动和邪教组织。
(三)严格依法行政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落实。局党组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政治高度,紧扣“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战略举措,报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了《中共楚雄市委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功能,牵头组织领导小组会议6次,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担当作为的具体行动上,为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聘请法律顾问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全力推进“法治楚雄”建设,确保市乡村振兴局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决定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效防范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普及宣传,聘请公职律师1名为市乡村振兴局法律顾问,每年对干部职工进行1至2次法治宣讲,对重点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解决干部职工的法律困惑,提醒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五)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年初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菜单和普法学习制度,落实普法责任。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宣传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全年编印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业务资料2期,印制《楚雄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5000册,对州市定点帮扶单位、乡(镇)、村(社区)干部进行宣传。
(六)落实政务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治理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制定《楚雄市乡村振兴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运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乡村振兴局子网站,及时公开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班子成员简历、工作分工,做到公开内容准确,要素齐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学习组织形式单一,集体学习满足于学习一遍,实际效果不明显;个人自学,少数同志学习少,学习不深不实不透。
二是到定点帮扶村开展法治宣传时间安排紧、次数少、宣传力度不够,帮助基层培养法律明白人力度不够。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到位,对定点帮扶部门、乡(镇)、村推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较少。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忠诚,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是持续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建设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同开展、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提高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党员在法治建设中的带头作用。
三是持续严格依法行政,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
四是持续加强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氛围,养成干部职工学法、守法,办事用法的法治思维。
五是持续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提高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自觉性。
六是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宣传,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