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楚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中共楚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2022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楚雄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制定的《楚雄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实际,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共楚雄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现将我局开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抓好学习教育。统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读本的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发挥好中心组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强化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学习、带头传达、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入开展;今年,我局在局职工会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读本学习3次,在局党委会学习4次。
2、抓好宣传培训。统筹理论武装、专题讲座、普法宣传等方面工作,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周密安排、精心部署。今年我局邀请市委党校讲师到我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次。
3、抓好贯彻落实。始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农业法治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谋划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实践中。坚持问题导向和任务引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谋划推进农业法治建设的思路、目标和路径,编制好《楚雄市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五年规划(2021-2025)》,完善农业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农业领域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突出重点工作推进依法执政
1、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发挥党委在法治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结合机构改革适时调整完善我局依法治市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领导小组。
2、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和农业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开展工作的能力。通过“关键少数”带头示范、带领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3、完善党委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党委会议规则等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健全完善党委法律顾问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健全完善党委决策程序,法律顾问列席党委、班子会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今年,我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共审阅各类合同、协议8份。认真落实重大决策专家论证、社会风险评估、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核、责任倒查和终身追究及容错纠错等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4、强化法治用人导向。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学用党内法规和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把述法纳入年度述职内容,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健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体制机制,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备案和定期清理工作,今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次,经认真清理,我局没有规范性文件的发文。推动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备案和定期清理制度,加强督促检查问责,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科学化、规范化。
(三)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加强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重点精简抑制市场活力、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审批及中介服务事项。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执法事项的全覆盖,今年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1项,抽查主体2家;共联合楚雄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抽查事项1项,抽查主体2家,完成云南省农业厅下派兽药领域抽查主体28家。
2、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决策制度。认真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认真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责任倒查力度。在市级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评估论证,并试行第三方评估。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列席党政班子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规定。
3、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快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决定事项,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情况列入行政权力监督体系。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领域为重点,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审计、监察力度,扎实推进审计、监察全覆盖。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逐步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和考核、表彰、奖励诚信情况报告等制度。
4、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实行班子会前学法制度,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 谁普法”工作责任。加强对平安建设的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
5、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认真落实《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楚雄市农业农村局重点案件讨论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切实提高各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工作程序,统一规范执法文书,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各项救济权力。
6、加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及考核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不予公开范围。重点推进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工作机制。
二、特色亮点
在2022年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中,我局办理的楚雄天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无证生产经营水稻种子一案被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评定为云南省第一批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该案件是截至目前我省农业系统办理的处罚金额最大的执法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向楚雄州农业农村局申请了行政复议,经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审议后维持了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不服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经楚雄市人民法院开庭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我局向楚雄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122.40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将罚款缴入楚雄市财政局国库。
三、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经费困难。我局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由于单位财政资金难以保障,致使部分工作难以开展,例如农村学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工作,需有资金做保障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一)法治工作思维有待加强。我局部分职工法治意识淡薄,缺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轻法律规定,重上级指示,轻法治原则,重行政效率,轻行政程序等问题还或多或少存在。
(二)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学习宣传拘泥于会议传达、文件学习,对农业系统内业务层面法律法制培训较少,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步工作
(一)转变思想抓落实。科学谋划制定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省委、州委工作安排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法治思维,实现全体职工尊法、学法、懂法、守法。
(二)创新举措抓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的工作中,努力提高普法实效,开创新颖活泼的法治建设宣传模式,将法律条文、政策解读生动化、形象化,易于广大干部群众接受掌握,更好的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实效。
(三)突出重点抓落实。我局将严格遵守《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规范政府的权力行使,从制度上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努力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合格的“关键少数”,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