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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6274/201803-0009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7-11-24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7-11-24
称: 楚雄市农业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95号提案的答复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农业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9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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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文、聂斌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楚雄市开展农业基础设施保障保险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经2017年7月5日面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不断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注重农业产业发展扶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招商引资,鼓励引导土地经营权适度规模流转经营,培育和涌现出一批以发展大棚设施农业为依托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在推动全市农业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品牌化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受到降雪和暴风、冰雹等自然灾害的频发,导致大棚设施损毁和农作物不同程度受灾,造成大部分经营主体经济损失。
开展农业设施综合保险是一项有效抵御自然灾害,减少经济损失,提高经营者生产能力,保障农业产业发展的有效措施。积极探索建立保险机制,组织经营主体对大棚设施及相关产业进行投保,对弥补因灾造成的一定损失,保驾护航农业产业持续发展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在2015年就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楚雄市支公司共同商议,抽调两家单位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生产基地与经营主体座谈听取意见建议、进行宣传引导和动员组织。但由于新型经营主体的大棚设施主要从事蔬菜、人工食用菌、花卉、中药材、水果等特色高效经济作物种植,不属于国家和省、州强制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无法争取上级政策补贴支持,加之经营主体思想认识不统 一、投保意识不强、理赔要求高和市级财力有限无法配套资金等多种原因影响和困难存在,此项工作未形成有利时机进行实施。今年,我局也一直在致力于此项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同时跟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还是由于存在问题无法有效解决,投保工作处于举步维艰,未能及时开展。
  鉴于你提出的建议,我局会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抓好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工作开展的同时,继续加强与省、州、市级相关部门及领导的汇报争取,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商,加强经营主体的思想认识,提高经营主体的保险意识,积极争取有利时机,促成此项工作正常开展,最终达到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产业发展造成的损失,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助推农业产业持续发展,促进农业持续增效。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李作伟 联系电话:0878—616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