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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6274/201803-00094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7-11-24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7-11-24
称: 楚雄市农业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农业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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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发松、李志美、张文韬三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经7月25日面商,现答复如下:
  农机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这几年,我市农机化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农机具呈现出保有量不断增加、种类越来越丰富、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的特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也随之增多,对农机管理和技术手段提出更高的要求。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有专兼职农机监理人员62名;农业机械总动力达62万千瓦特,其中:在册运输型拖拉机5943台,农作拖拉机1205台、联合收割机53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3.7万台套,清理备案的8.83千瓦以下小型手扶式拖拉机、微耕机2.4万余台;拥有拖拉机驾驶员7217名。全年辖区内共发生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6人;未发生在统计范围内的拖拉机事故,农机供油点、修理点、农副产品加工点无火灾、伤亡事故发生。
  一是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及早做好工作部署。突出责任落实这条主线,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每年初与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相关职能单位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并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严格执行每季度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结合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增强了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提高农机监理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按照农业部印发《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农机监理人员的行政行为:按照“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运转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科学配备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岗位责任制,签订个人执法岗位责任书,各司其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将办事程序在办理场所公示,提高工作效率;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大力开展农机安全执法工作。结合节日期间农机作业的特点,加大对集市街天、学校收放假期间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的监控,强化节前及汛期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管,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查处和纠正拖拉机及驾驶员违法行为,对拖拉机违法行为开展面对面教育,发放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消除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路面监控,加大对无证驾驶、无牌行驶和脱检拖拉机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2016年共出动农机执法车辆134辆次,农机执法人员412人次,查处无牌行驶25辆次,无证驾驶19人次,违法载人68辆次,扣留拖拉机2辆,说服教育420人次。
  四是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依法加强对拖拉机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督管理,在全市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力度,积极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积极开展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行为,努力提高拖拉机的挂牌率、年检率和驾驶员持证率,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认真分析研判辖区内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情况,在结合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节前及节日期间的值守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同时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深入乡镇对农机安全工作进行督察检查,对各乡镇存在的农机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平衡有序推进。
  五是加强对小型自走式、异地注册拖拉机的监管工作。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认真清理、排查、登记小型自走式农业机械和异地注册拖拉机,及时掌握辖区内小型自走式农业机械和异地注册分布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与微耕机操作手签订《微耕机所有人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与异地注册签订《异地注册拖拉机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向每一位微耕机操作手发放一份《微耕机安全使用和保养知识》,同时将辖区内微耕机操作人员和异地注册拖拉机驾驶员纳入每季度一次的安全日学习教育。
  六是为保障农机监管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市人民政府专题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3〕12号),进一步对各乡镇及部门工作职责及经费、人员等事项进行了明确,为全市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夯实了基础。楚雄市共有15个乡镇,2016年共有专兼职农机监理人员62名(其中市农业局机关3名,市农机安全监理站6名)。监理人员均配备了农机监理制式服装、标志标识、反光背心、勘查包、警示牌、照相机和农机事故勘查装备;市级农机监理机构配备了执法车辆2辆、执法记录仪6台、对讲机6台、车载广播2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确立了农业(农机)部门对拖拉机管理的执法主体地位,但农机部门存在着行政执法手段薄弱、执法依据的不足的问题,给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2015年5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止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后,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隐患突出,特别是乡村道路上行驶的拖拉机无人监管的情况十分严重,从而导致了拖拉机无证驾驶、违法载人、异地注册拖拉机假牌假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突出,拖拉机检验率、挂牌率及驾驶员的持证率得不到保障,农机安全生产隐患较大。关于农机监理人员编制管理和经费保障的问题,由于涉及机构改革政策层面问题,但在市人民政府专题研究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3〕12号)文件中对各乡镇及部门工作职责及经费、人员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并纳入的绩效考核。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你提出的宝贵建议,围绕农业安全和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目标,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农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官曈 联系电话:0878—3112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