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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ncj-/2024-1118016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7-03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60号建议的答复
号: 楚市乡振复函〔2023〕6号

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6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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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一江两河流域综合开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对“一江三河”流域发展问题非常重视,自2014年开始,发改、扶贫、农办、农业等部门分别牵头编制了多个规划。其中2014年由楚雄市发改局、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牵头编制了《楚雄市“一江三河”流域综合发展规划》,并通过了楚雄州发改委的评审;2018年、2019年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编制了规划,但最终都未经上级部门立项批复,无专项资金支持,加之市级财政困难而未得到全面实施。在整个脱贫攻坚和巩固成果期,市级各行业部门就区域内重要节点,先后投入了大量资金实施了项目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根据当前衔接资金使用规定和投向重点资金规模等情况,不具备启动实施规划条件。建议进一步对接原有规划,在原规划基础上将符合衔接资金投向的产业类项目、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争取衔接资金支持。

根据原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0号)、《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使用衔接资金的项目必须来源于项目库。对“一江两河”流域的重点产业项目、有条件实施示范村创建的村组,在今年的8-10月份,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项目入库程序,先纳入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来年再根据上级补助资金的情况确定是否有条件安排实施。

在此,感谢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多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