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先富代表:
您在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山区养殖业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并于2021年5月27日面商,经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您对我市畜牧业,特别是山区畜牧业发展的关注。畜牧业是我市农村经济的传统产业,我局对畜牧业的发展高度重视。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也是两大历史性任务的交棒之年。产业兴旺,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一环,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
就畜牧业扶持项目政策来说,需要明确的是:养殖业扶持具有促增收、助脱贫的效应,但有别于扶贫。坚持扶优、扶强、扶大是基本原则和要求。我市在产业资金和项目扶持方面,由于产业发展速度较快,需要扶持面广,市级财政目前拿不出更多的资金来支持,扶持资金主要以中央、省、州项目扶持为主,但中央、省、州扶持资金项目近年来以规模化养殖企业(场户)为主,且申报扶持条件要求较高,零散分散的中小规模散养扶持资金少。2017年以来实施的粮改饲项目,每吨青贮补助60元,申报扶持条件要求也不高,对中小规模养殖户也是有帮助的,但该项目只实施了三年。2020年,其申报条件为在云南省内登记注册、在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肉牛(奶牛)养殖企业(合作社),每年收储全株青贮玉米1500吨(含)以上的,采取“先贮后补”的方式,省财政按照60元/吨给予补奖。该项目实施到2022年,在此期间,有达到条件的养殖场,可进行申报。在生猪养殖方面,2020年,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联发的《云南省支持生猪产业加快生产发展若干措施》,其申报条件是申报主体为在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在农业农村部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备案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2020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设计存栏600头以上的种猪场和单栋设计存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奖补资金申报期间实际饲养量达设计饲养量30%以上;防疫、土地、环保等手续齐全;企业经营行为合法合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企业诚信、缴纳税收、环境保护、金融监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其申报条件苛刻,我市没有企业申报。
您所提出的山区居住分散、基础条件落后,农民的发展意识不强,投入不足形不成规模,形不成产业,是我市畜牧业发展的普遍共性,我局也多次向市委、市人民政府专题汇报,并取得了支持。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年,市级财政投入650万元,对全市山区,半山区黑山羊、肉牛等中小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了实在的支持。
项目资金支持须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和可操作性,且养殖业扶持资金只能起到补助性、鼓励性、引导性作用,长远还须立足于自力更生、自谋发展。目前,由于产业发展全市需要扶持的面广,市级财政拿不出更多的资金来支持,与养殖户的预期还有一定差距,只能逐年实施、逐年解决。而中央、省、州对适度规模户、重点户、专业合作社的扶持目前没有稳定的财政支撑项目,扶持资金不稳定,无法制定或出台长期稳定持续的扶持标准和扶持政策,请予谅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大工作力度,加大产业发展项目、政策的争取和实施力度,结合实际,突出优势,积极争取中央、省、州财政对山区畜牧养殖业的各种扶持。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兽医站组织培训为主,市级或聘请业内专家授课培训为辅,加大养殖技术培训,实施技术扶持。
非常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