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有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加大村委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扶持力度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2020年9月8日面商,现答复如下: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全面深化改革,增强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实现农村全面小康,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云发〔2005〕8号)精神,2005-2014年,我局累计向上争取省级财政资金236万元扶持21个村(居)委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取得了一定的实效。2016年《楚雄市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提出,从2016年起,用不到5年的时间,大力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惠民强村”行动,探索和实践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有效途径,解决村(社区)“无钱办事”难题,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能力的目标任务,2017年市人民政府从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中安排了100万元对15个乡(镇)31个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行扶持,2019年从产业扶贫资金中安排220万元扶持22个贫困村(社区)发展集体经济,确保全市154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年度分解任务目标顺利完成。今后,我们将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好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积极探索资源开发、生产服务、飞地经济等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增强村级组织
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支撑。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