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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9-/2021-0106026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0-10-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楚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号: 楚市农复〔2020〕31号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楚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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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世香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关于给予解决东瓜镇刘家社区沙邑至茅草小组农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结合农田建设相关政策,认真对建议分析研究,经8月15日面商,现答复如下:

我市实施农田建设项目已早,但由于上级补助资金较少,而全市需要进行农田建设面积较大,尤其是山区乡镇和山坝结合部大多都还没有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针对这样的情形,我局高度重视,从“十四五”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入手,坚持“统筹规划、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突出效益”的原则,统筹全市乡镇,积极争取农上级田建设项目资金,加大对各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力度。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办法》,我局将结合东瓜镇刘家社区的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列入项目库,一旦符合立项条件,努力纳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逐年加以解决。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

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