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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9-/2021-0106024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0-10-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楚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
号: 楚市农复〔2020〕29号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楚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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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国能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楚雄市农办给予2017年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下达拨付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经2020年8月25日面商,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市委、市人民政府始终把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积极争取中央、省、州项目资金支持和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力度,在全市大力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建成了大批美丽宜居乡村,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不断提高改善。

一直以来,美丽宜居乡村项目建设工作都由委政策研究室(原市委农办)负责组织实施。2019年6月,市委农办机构设置由市委政策研究室划转到市农业农村局,市委政策研究室在工作职能划转交接时,对负责组织实施的2017年全市美丽宜居乡村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情况作了说明。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安排部署,2017年市委政策研究室(原市委农办)在三街、中山等10个乡镇,三街镇多衣树村委会等18个村委会的部分村小组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市级示范村建设,总投资485万元,项目批复、投资计划等已下达10个乡镇,项目已建设;市委政策研究室(原市委农办)已于2017年11月2日向市人民政府上报了《市农办关于给予解决2017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市农办请〔2017〕90号),请示给予解决2017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资金485万元,因资金筹措等方面原因市财政尚未下达资金到项目实施乡镇。工作职能划转我局后,根据工作移交情况及部分乡镇反映的情况,我局曾多次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汇报,由于市级财政困难及没有新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支撑,2017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资金至今还未得到解决。

下步,我局将按照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再次认真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汇报,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支持,争取尽快下达拨付2017年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

非常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