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边远山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经2019年6月 26 日面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充分利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扶贫等政策,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至2018年末,全市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607个,其中:种植业285个,林业84个,养殖业185个,渔业8个,服务业25个,其他20个;合作社成员数31718个,其中:普通农户数31597个,专业大户及家庭农场成员数 37个,企业成员 20个,其他团体成员数64个,带动非成员农户数31834户;合作社主要从事生猪、肉牛、黑山羊、蔬菜、核桃、魔芋、水果、中药材等特色种养殖为主,2018年实现销售收入12941万元。在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我局主要做以下工作:一是积极争取扶持资金。2008年来共争取中央、省、州、市级财政资金547万元,扶持6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初加工、品牌打造、市场营销、引进新品种和推广新技术等。二是开展示范社建设。创建一批带动示范性强、辐射面广、服务规范的农民合作示范社,目前被农业部门认定示范社50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9个、州级14个、市级24个。三是推进品牌建设。目前全市有6个合作社的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绿色食品认证,22个合作社注册商标。四是加强宣传指导。积极宣传新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联合3部门对农民合作社设立登记管理等问题进行规范,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发改、财政、税务、扶贫等10个部门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完善扶持政策,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