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力度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经2018年5月31日面商,现答复如下: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重要作用,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的中坚力量。近年来,我局充分利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扶贫等政策,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截至2017年末,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534个,成员总数达26799个,带动非成员农户30671户,实现经营收入8438.44万元。具体工作主要抓五个方面:一是积极协调财政、畜牧、林业、供销、市场监督等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指导服务工作;二是组织编制了《楚雄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规划(2014—2020年)》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三是加大资金扶持。2008以来我局共争取中央和省级扶持资金228万元支持21个合作社开展技术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初加工、品牌打造、市场营销等,市政府2015年来累计安排农业产业化资金319万元扶持45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四是开展示范社建设。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示范性强、辐射面广、服务规范的农民合作示范社,目前农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示范社2个、省级示范社8个、州级示范社12个、市级示范社21个;五是推进品牌建设。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加强品牌化建设,目前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11个,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个,绿色食品认证3个;六是重视农民合作组织人才培养,把农民合作组织带头人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提升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坚持规范建设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精神,建立楚雄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合力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健康发展。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