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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6274/201803-0005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7-11-28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7-11-28
称: 楚雄市农业局关于对市人大九届一次会议 第118号建议的答复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农业局关于对市人大九届一次会议 第11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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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兴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地方民族品牌保护力度,为彝州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经我局认真分析研究,并于7月21日面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楚雄民族品牌的关注。长期以来,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都非常重视地方民族品牌的发展,其中注重地方种子品种及种子品牌的发展,就是抓实我市民族品牌发展与保护的重要举措之一。种子市场放开后,我市出现经营主体多、经营品种杂的局面,为保护地方品种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品牌创新、自我发展,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针对种子市场繁而杂、散而乱薄弱基础,一方面加大了对新品种研发的投入,支持科研院所积极研发新优品种,满足种子市场需求,加大地方种子企业的支持,引导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在企业重组、基地建设等方面提供政策,为企业的转型升级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市委市人民政府着重强化了对种子市场的监管,于2010年完成了楚雄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把种子市场与种子产业、种子品牌建设的治理作为保护和促进种业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加以部署落实。
  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后,楚雄市农业局按照农业部、省、州统一战略部署及市委市政府的产业发展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法律、政策等调控手段,全面加强对种子产业发展、品牌保护、市场治理等进行有效监管,做了大量艰苦细致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在严厉打击扰乱种子市场秩序的违法活动,依法保护品种权人、企业和农户合法利益方面,取得了突破性也是阶段性的显著效果。工作主要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品种保护工作,维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
  楚雄市是云南省重要的种子生产基地之一,新品种的研发能力和良种供应能力位居全省前列,特别是“楚粳”品牌良种,因高产、稳产、适应性广、品质优成为全州及至西南三省的主推品种。为加强对本土品种的保护,特别是对楚粳系列的产业扶持,一是做好源头服务,积极为辖区范围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提出产业发展意见;二是灵活政策调控,依法依规开通绿色通道,为申证企业快速办理相关证照;三是严格行业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合法取得品牌和品种权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保护;四是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侵犯品牌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品牌保护常态化工作,让监管工作“永远在路上”。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有力保护了“楚粳”系列水稻良种在我市生产经营中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二、突出源头抓好监管,保护农民群众的用种安全
  种子作为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的农业生产资料,监管工作尤为重要。近年来,市农业局高度重视种子监管工作,保护农民群众用种安全。一是强化执法主体,加大种子执法队伍管理,建立健全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商品种子备案登记、种子市场巡查、种子质量抽查和失职失察追究等相关制度,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努力提高种子监管水平;二是规范经营主体,通过开展法律培训,进一步增强经营主体法律意识。在重点阶段和关键环节进行风险预警提醒,有效遏制违法行为;三是依法行政许可,严格审查审核许可条件,依照程序按时办结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项,严把种子市场准入关;四是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加强企业法律业务培训,督促建立健全种子质量保证、种子生产经营备案、产销台账登记、不合格种子召回等制度,签订年度种子安全责任书,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五是着力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种子生产基地巡查、生产加工流程管控、包装标识审查、品种扦样抽检、春秋两季市场巡检等常态化监管机制,形成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监管体系,重点查处无证无照、制假售假、套牌侵权、未审先推、虚假宣传和未登记备案等违法行为。近三年,共办结各类违法案件32件,没收种子3425千克,罚款144700元;六是创新监管手段,利用巡查检查、企业调研、科技下乡等途径和微信公众号、农业信息网站等平台,大量发放宣传资料、认真宣传法律法规、严肃曝光违法案件、公布种子打假专线等方式,有力震慑种子违法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经过努力,全市种子市场已基本全面实现规范化、法制化监管格局。
  品牌保护是一项艰巨的工作,除政府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品种保护品牌外,还需要企业、经营者、社会和群众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品牌竞争日趋激烈、品牌化成为不可抗拒的背景下,作为企业要想成功的保护好品牌,就必须动用整个社会的力量,包括传媒、协会、消费者和法律等众多力量参与,同时,企业还需加大科研投入,推出更好的新优品牌品种,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提升服务质量,用放心品质赢得市场和消费者。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农业部、省、州种子管理部门的要求,加大执法监管投入,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环境等体系建设,切实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对楚雄市包括其他民族品牌发展在内的种子系列进行保护开发,认真接受企业对侵权活动的举报投诉,对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快办快处,绝不姑息。同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从而不断改善我们的执法力度和服务水平,为企业的合法生产、合法经营保驾护航,并共同将“楚粳”系列优质水稻良种做强做大。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恳请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促进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张建洲 电话:0878—3122340


   楚雄市农业局
   2017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