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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 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2023年,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目标。主要承担国有土地的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土地征用、收购、储备以及土地招标、拍卖等事务性工作,依法做好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办理土地收购储备权属变更登记,组织实施以招标、拍卖形式直接出让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管好用好土地资产,盘活存量土地,控制用地总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征地拆迁项目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主要承担国有土地的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土地征用、收购、储备以及土地招标、拍卖等事务性工作,依法做好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办理土地收购储备权属变更登记,组织实施以招标、拍卖形式直接出让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管好用好土地资产,盘活存量土地,控制用地总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25.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62万元,政府性基金296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25.62万元比2022年财务总收入25778.45万元减少22752.83万元,下降88.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征地拆迁补偿款的预算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025.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25.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96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3025.6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25778.45万元减少22752.83万元,下降88.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征地拆迁补偿款的预算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25.6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2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2万元,与上年61.45万元对比,减少6.83万元,下降11.11%,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临聘人员经费预算为基本支出,2023年预算为项目支出;项目支出2971.00万元,与上年25717.00万元对比,减少22746万元,下降88.45%,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征地拆迁补偿款的预算支出。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25.6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失业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大病保险;
2200150事业运行:51.4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人员工资、临聘人员工资、劳务费等日常经费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3.7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66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征地拆迁补偿及其相关费用;
2120805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30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金。
与上年25778.45万元相比减少支出22752.83万元,降低88.26%,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征地拆迁补偿款的预算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本部门与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合署办公,“三公”经费由楚雄市自然资源局统一开支核算,故本部门此项业务无数据反映。
(二)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00次,共计接待0.00人次。
本部门与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合署办公,“三公”经费由楚雄市自然资源局统一开支核算,故本部门此项业务无数据反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本部门与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合署办公,“三公”经费由楚雄市自然资源局统一开支核算,故本部门此项业务无数据反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共申报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961.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23年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征地拆迁项目
1.项目名称
征地拆迁项目
2.立项依据
楚雄市人民政府批文
3.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4.项目基本概况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共安排资金2961.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支出:
(1)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
(2)征迁过渡安置支出资金。
5.项目实施内容
(1)支付过渡区安置费。
(2)完成征地拆迁及土地收储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共安排项目资金2961.00万元,其中:征迁过渡安置支出资金2661.00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300.0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1)分批支付过渡区安置费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
(2)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及土地收储任务
8.项目实施成效
(1)按时按量完成所有项目实施,保证资金发挥效益最大化。
(2)按时按量支付土地收储及征地拆迁费、过渡区安置补偿费及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6.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5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
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3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