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8-/2022-1110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1-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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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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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21年,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目标。主要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以及地质环境保护和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的职责,为楚雄市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自然资源保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楚雄市自然资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省、州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管理指导下,以规划为统领,以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深化不动产权确权登记,主动服务、攻坚克难,为楚雄市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自然资源保障。2021年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1.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始终把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作为管党治党的首要政治责任来抓落实。以问题为导向,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坚持防控优先,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活动,营造家风好、民风纯、党风正、政风清的良好氛围。

2.全面加强国土空间管控。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坚持规划引领,严格空间管控,贯彻落实好总书记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的要求,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楚雄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科学划定三条控制线,整合生态、交通、农业农村、水利、林草等行业数据,尽快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截至目前,开展了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及国土空间现状分析与未来风险评估、三线协调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研究、发展目标、战略和指标体系研究等10个专题研究,除“三线”协调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专题外,现已完成9个专题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初步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试划工作;全面启动村庄规划和“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现正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3.强化项目用地保障。一是获得了省厅批准2019年第四批城市批次项目农用地征转用1件,面积288.99亩,缴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费3946.4131万元;二是组织了楚雄市2020年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第七批城市建设项目件城市批次4个1836.62亩。

4.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以敬畏之心严守耕地红线,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不断夯实粮食生产“根基”。

州人民政府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有量面积为76.54万亩,根据楚雄市2020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耕地保有面积为74.01万亩,较上级下达指标少2.53万亩。虽然,“十三五”期间,我市共实施验收了9个土地整治项目,其中补充耕地4592.35亩;完成核定入库项目7个,补充耕地1375.38亩;完工项目6个,补充耕地125.55亩,但根据楚雄市“三调”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楚雄市耕地变为非耕地23.15万亩,主要为林地12.44万亩、园地4.28万亩、交通运输用地2.33万亩、农村住宅用地1.61万亩,从而导致耕地保有量任务未完成。楚雄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数为57.48万亩,根据《楚雄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全市共划定永久基本田57.54万亩,比上级下达指标多528亩。但通过将2020年现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进行叠加分析,全市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现状耕地面积为42.98万亩,较任务数减少14.51万亩,期间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694亩,但据指标任务差数仍相差较大。

5.全面从严查处整改违法违规问题。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等重要指示精神,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守牢耕地红线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扛起坚守耕地红线的政治责任。一是严肃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截目前,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38件,处予土地、矿产罚款119.29万元。其中查处矿产违法案件15件、土地违法23件,已查处结案21件,查处土地违法面积260.77亩,处予土地罚款93.27万元,拆除建构筑面积22035.68平方米,没收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7.34万平方米。二是认真做好土地、矿产卫片督察整改等工作。2020年违法图斑193个2351.6亩,现已整改到位49个1919.17亩,阶段性整改及未整改到位144个432.43亩;2021年违法图斑26个466.84亩,现已整改到位5个92.41亩,阶段性整改及未整改到位21个374.43亩;楚雄市耕地保护督察违法图斑63个1470.13亩,现已整改到位19个787.85亩,未整改到位44个682.28亩。力求12月15日前完成楚雄市2020年以来土地卫片执法及督察成都局下发我市耕地保护图斑的整改工作。

6.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楚雄市已完成了吕合镇石鼓村委会石鼓一、二、三组(284亩)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实施,并通过了州级和省级验收;组织实施了楚雄市子午等8个乡镇挖铜等21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工程,建设规模461.75亩、总投资357.59万元,现子午镇(挖铜片区)72.85亩工程已实施完成,已经通过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折旧区工程验收和方案初验;完成省级投资楚雄市子午镇鹿宜等2个村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的州级终验工作。  

7.全面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2021年初,州级下达全市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基数为2623.43亩(市本级1354.07亩),要求在2021年10月30日前处置率达50%,即:市本级需完成677.04亩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截目前,市本级共完成处置35宗754.9488亩,完成处置任务数的55.75%,超额完成了州级下达的任务。2021年省州未下我市闲置土地处置任务。2021年,楚雄市被国务院列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少且用地需求量较大的地方,获督察激励及1000亩的标准奖励用地计划指标。                                                                             

8.全面做好重大建设项目要素保障。一是获批农用地征转用1件面积30.47亩。二是楚雄市2021年第一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6月15日获得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成片开发区域拟征地面积1739.99亩;组织编制了2021年第二次和第三次成片开发方案,涉及面积1713亩,已通过州级审查,现上报省级正在审查中。三是组织了楚雄市2021年第一、二、三批3个城市批次和4个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报件,拟报批土地面积1478.67亩。其中:2021年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594亩,已上报省人民政府,待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后可领取批复文件;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83亩,已上报州局审查,即将上报省人民政府。今年楚雄市市本级涉及省、州重点建设项目总数为50个,其中已保障41个、未保障9个,保障率82%。重点民生项目做到应保尽保,其中滇中引水工程、楚雄民族中学、楚雄州传染病医院建设、华众环保污泥处理等项目得到有效保障;全力保障重点产业项目用地,使我市一批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工业大麻产业项目得以落地。

2021年实际完成土地出让收入入库150927.5058万元。租赁1宗,110.4345亩,租金305.61万元。

9.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截至目前,楚雄市已经连续12年做到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零伤亡”。2021年,楚雄市列入监测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69个,分布在15个乡镇68个村民小组,威胁着1539户10443人22449万元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楚雄市认真抓好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和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和地灾应急避险演练,认真做好监测预警及巡查检查工作,共开展巡查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1次、督促各乡镇开展巡查145次,28个监测点安装了GNSS裂缝计、报警器等滑坡普适型监测设备,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避让搬迁项目,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书》,落实监测责任,做好“两卡”和“监测记录本”发放工作。

10.全面规范矿产资源管理。2021年,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楚雄市51个历史遗留矿山名单,涉及修复面积1562.3447公顷。经核实,51个名单中楚雄市涉及历史遗留矿山25个,开发区涉及11个,在册矿山15个,根据省州要求,我市已经对25个历史遗留矿山编制了生态修复方案,属高新区的11个由高新区委托作业单位编制了生态修复方案,另外在册的15个矿山已经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今年,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调查组交办涉及矿山信访举报件2件:楚雄市吕合镇石门坎石场和原云南楚雄三街煤业有限公司白泥塘煤矿,现均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在日常管理中,我局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采矿权、探矿权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共查处矿产违法案件15件,其中6件已结案,收取罚没款26.02万元。

11.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窗口服务新形象。积极争创“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单位,现已建成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档案管理、档案查询、协同共享、数据接入上报、“一窗受理、集成办理”7个系统,在全州率先、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通过“不见面”审批,让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放管服”改革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今年以来,共办结不动产权证书12702件(其中林权登记65件)、不动产登记证明9581件、注销登记4218件;办理脱贫攻坚、公租房申请、纳税、司法等各类查询共计8.7万人次;收取不动产登记费235.19万元。

12.积极化解涉土信访纠纷。因征地拆迁补偿确权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突出,行政复议、诉讼量多,多头上访、重复上访甚至越级上访时有发生,矛盾纠纷化解越来越难。1-10月,全局共化解回复各类信访案件211件,其中网上信访108件,中央巡视组交办10件,纸质交办件7件,12345热线交办69件,市长书记信箱17件。

13.认真做好国土三调和农村宅基地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州的统一安排部署,已按规定时限和质量要求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根据省州统一安排部署,通过“云宅调”微信小程序采集全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共计80172宗,遵照“应发尽发”的原则,如期实现发证率达90%以上。同时,完成全市420户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户安置住房登记420户,完成率100%。

14.(1)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1年,我局共接到市人民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51件,已按时限要求全部办结回复;(2)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助推乡村振兴:为了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我局共派出4名同志驻村,在继续做好西舍路新华村130户523人的帮扶振兴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组织部调整村点工作,将原保甸村的帮扶人员调整到子午镇法邑村;(3)压实工作责任,落实疫情防控:一是在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制度的同时,全面排查单位干部职工节假日期间是否外出等情况,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楚雄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28号)有关要求,落实在疫情期间来访人员登记制度。要求所有来访人员必须扫描“健康码”后配合工作人员体温测量,体温超过37.3度(含37.3度)不得入内,并实名登记;三是按照市防疫指挥部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完成了三剂新冠疫苗的接种;(4)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展览馆“城市名片”和“滇中会客厅”的作用:2021年,规划馆累计接待游客120余场3000余人,含散客共计约5400余人次。自2018年4月11日开馆试运行至今,共接待约90000余人次,免费为预约团队提供讲解服务共1100余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内设机构1个,科室13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规划展览馆、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保护科、矿业权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法规监察科、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执法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末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04人,其中:行政人员7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9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697.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7.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25.77万元,增长3.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87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2.76万元,占总支出的50.11%;项目支出1,934.58万元,占总支出的 49.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5.07万元,下降1.4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2.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3万元,下降8.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21.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1.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4.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7.93万元,增长6.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征地拆迁补偿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商品和服务支出595.04万元,其中:办公费141.54万元,印刷费2.07万元,水费2.84万元,电费0.29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12.29万元,维护费6万元,培训费2.10万元,委托业务费423.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万元。

2.资本性支出1339.54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费700.93万元,安置补助45.02万元,拆迁补偿费593.5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9.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19%。与上年对比增加381.79万元,增长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123.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

3.城乡社区支出547.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0%。主要用于土地出让业务和征地拆迁补偿费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9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24.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1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自然资源调查等。

6.住房保障支出95.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住房公积金。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2万元,支出决算为8.16万元,完成预算的99.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9万元,完成预算的98.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0.8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2万元,下降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无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无增无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63.1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 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9万元,占99.14%;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占0.86%。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项目规划、实施、验收等相关工作范围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 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项目协调、规划、编制、评审、验收等相关工作产生接待1批次及11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47万元,下降1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3618.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77.14万元,固定资产1273.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8.4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82.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618.79 

2277.14 

1273.22 

946.22 

40.07 

 

286.93 

 

 

68.43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2.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2.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根据楚市财农〔2021〕7号、楚市财农〔2021〕98号、楚市财农〔2021〕245号文件,结合吕合等3个乡镇空心村增减挂钩项目、楚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经费和楚雄市规划展览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检查整改等开展了自评工作。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逐项梳理、全面排查,切实做到数据真实可信,材料全面准确,评价客观公正。下一步,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市本级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安排吕合等3个乡镇空心村增减挂钩项目资金310万元;2021年安排楚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经费200万元,2021年安排楚雄市规划展览馆专项资金265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为加强项目的管理,我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办法》、《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明确了项目资金审批流程,确保财政资金有效的使用。楚雄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资金用途对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专款专用,做到不挪用,不占用。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社会的监督。2021年市本级下达的吕合等3个乡镇空心村增减挂钩项目资金310万元、楚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经费200万元和楚雄市规划展览馆专项资金265万元,我局接到市本级下达的指标文件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理、规范地使用资金。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组织领导: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明确职责。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六项制度。即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和审计制。

2.资金管理: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款专用,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严格执行《会计法》,按照自然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资金使用办法》、《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管理使用项目资金,资金下达市财政后能及时拨付我局项目专户。在会计核算上,采用“权责发生制”为会计处理原则,严格按照《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合理使用会计科目,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及时编制会计报表,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如实反映、监督项目资金使用过程和使用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专人任出纳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准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进行会计核算。

(四)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吕合等3个乡镇空心村增减挂钩项目、楚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经费和楚雄市规划展览馆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是巨大的,产出指标是明显的,满意度指标也是极高的。达到了效益指标、产出指标与满意度指标的统一。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项目区拆旧地块面积22.733公顷;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提交1份编制成果并上报批复实施;绿化管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布展内容展示面积大于8700平方米、展馆屋顶面积大于2400平方米。

(2)时效指标:工程按期完成率90%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评审、报批工作完成率90%以上;完成按时限要求免费讲解服务数量大于150场次。

(3)质量指标:工程量完成情况达到90%以上;通过专家评审、市人民政府审查审批达到90%以上。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有效提高粮食产量。

(2)社会效益指标:有效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对市域国土空间深入分析和论证,合理布局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充分发掘国土空间发展潜力;设施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次数小于5次、多媒体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次数小于5次、接待群众场次大于150场次。

(3)生态效益指标:通过国土空间规划的综合分析研究,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布局,统筹推进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修复,保护生态环境。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 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2.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开发整理是指国家对土地进行计划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以及运用财政专项资金,对农村宜农未利用土地、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行为。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0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