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8-/2022-1110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1-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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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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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成立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和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通知》(市政通〔2001〕90号)、《关于调整充实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和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通知》(楚政通〔2009〕166号)文件,成立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楚雄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

2021年,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根据土地收购计划适时收购按规定应实行收购的土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适量储备土地,调控土地供求关系;管理政府土地储备库,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运作管理,做好土地筹备期间的各项工作等,有利于楚雄市土地资源的配置和调控,为打造楚雄和谐国土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初,州级下达全市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基数为2623.43亩(市本级1354.07亩),要求在2021年10月30日前处置率达50%,即:市本级需完成677.04亩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截至目前,市本级共完成处置35宗754.9488亩,完成处置任务数的55.75%,超额完成了州级下达的任务。2021年省州未下我市闲置土地处置任务。2021年,楚雄市被国务院列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少且用地需求量较大的地方,获督察激励及1000亩的标准奖励用地计划指标。2021年关于全面做好重大建设项目要素保障方面一是获批农用地征转用1件面积30.47亩。二是楚雄市2021年第一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6月15日获得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成片开发区域拟征地面积1739.99亩;组织编制了2021年第二次和第三次成片开发方案,涉及面积1713亩,已通过州级审查,现上报省级正在审查中。三是组织了楚雄市2021年第一、二、三批3个城市批次和4个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报件,拟报批土地面积1478.67亩。其中:2021年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594亩,已上报省人民政府,待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后可领取批复文件;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83亩,已上报州局审查,即将上报省人民政府。今年楚雄市市本级涉及省、州重点建设项目总数为50个,其中已保障41个、未保障9个,保障率82%。重点民生项目做到应保尽保,其中滇中引水工程、楚雄民族中学、楚雄州传染病医院建设、华众环保污泥处理等项目得到有效保障;全力保障重点产业项目用地,使我市一批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工业大麻产业项目得以落地。2021年实际完成土地出让收入入库150927.5058万元。租赁1宗,110.4345亩,租金305.6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内设机构1个,科室3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征地拆迁项目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末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

在职在编实有人员4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部门人员和车辆情况较2020年无增减变化。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9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32,612.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12.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9,175.51万元对比增加13,437.35 万元,增长70.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32,77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9万元,占总支出的0.18%;项目支出32,715.87万元,占总支出的99.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基本支出与上年51.1万元对比增加了6.79万元,增长13.29%;项目支出与上年31,628.23万元对比,增加了1,138.74 万元,增长3.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增资以及项目拨款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89万元。与上年51.1万元对比增加了6.79万元,增长13.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715.87万元。与上年31,577.13万元对比增加了1138.74万元,增长了3.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拨款增加,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及征拆收储土地相关辅助项目需要支付的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62.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47%与上年12,419.16万元对比增加了843.37万元,增长了6.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

  3.城乡社区支出13,20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56%。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住房保障支出3.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1年度土储中心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主要原因是土储中心与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合署办公,“三公”经费统一在楚雄市自然资源局支出,土储中心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0,与上年一致,无变化;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资产总额433.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3.07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134.4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01.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33.07 

433.07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与楚雄市自然资源局相互配合,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年度财政拨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财政资金集中检查整改等开展了自评工作。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逐项梳理、全面排查,切实做到数据真实可信,材料全面准确,评价客观公正。下一步,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项目资金到位32,715.87万元,无中央、省、州级财政补助资金。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21年市本级下达项目资金32,715.87万元,土储中心接到资金指标文件后严格按照规定支付到相应项目上。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组织领导: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明确职责。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六项制度。即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和审计制。

2.资金管理: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款专用,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严格执行《会计法》,按照自然资源部的要求管理使用项目资金,资金下达市财政后能及时拨付我中心项目专户。在会计核算上,采用“权责发生制”为会计处理原则,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合理使用会计科目,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及时编制会计报表,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如实反映、监督项目资金使用过程和使用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专人任出纳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准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文件进行会计核算。

(四)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通过土地收购储备及征地拆迁项目的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是巨大的,产出指标是明显的,满意度指标也是极高的。达到了效益指标、产出指标与满意度指标的统一。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市本级批而未供土地共完成处置35宗754.9488亩。

(2)质量指标:项目用地保障率超过80%。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实际完成土地出让收入入库150927.5058万元。租赁1宗,110.4345亩,租金305.61万元。

(2)社会效益:及时化解因征拆土地权属等纠纷产生的矛盾解决隐患,密切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被征地拆迁户满意度超过90%。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土地开发支出:反映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支出。

3.土地储备:指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2年11月10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3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