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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20年,楚雄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目标。主要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以及地质环境保护和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的职责,为楚雄市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自然资源保障。
根据《关于成立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和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通知》(市政通〔2001〕90号)、《关于调整充实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和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通知》(楚政通〔2009〕166号)文件,成立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楚雄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
2020年,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根据土地收购计划适时收购按规定应实行收购的土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适量储备土地,调控土地供求关系;管理政府土地储备库,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运作管理,做好土地筹备期间的各项工作等,有利于楚雄市土地资源的配置和调控,为打造楚雄和谐国土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十三五”以来,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管理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省、州、市关于脱贫攻坚和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及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建设生态文明、保障高质量发展和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重大职责使命,主动服务、攻坚克难,为楚雄市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自然资源保障。2020年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1.加强党的领导,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坚定不移地落实好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全面领导,全力提升党建质量,不断巩固心齐、风正、劲足的良好工作氛围,为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2.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能力进一步强化。一是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适时对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评估修改和调整。完成了鹿城、东华和紫溪三个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评估修改;三是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对楚雄机场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初审;四是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矛盾冲突问题的核实;五是用地规划选址工作。2020年重点完成了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楚雄州传染病医院项目等13个项目选址和用地方案划定工作。
3.强化项目用地保障。一是获得了省厅批准2019年第四批城市批次项目农用地征转用1件,面积288.99亩,缴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费3946.4131万元;二是组织了楚雄市2020年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第七批城市建设项目件城市批次4个1836.62亩。
4.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能力进一步提升。共签订集体土地征收协议25份,征收土地面积1508.8865亩;签订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协议338户11.74万平方米,协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2.9763亿元。收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9宗,收储面积172.11亩,收储补偿费合计8874.87393万;截至11月10日,共组织土地出让49宗,出让土地面积2118.83亩,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142072.0396万元,实际收缴入库非税收入133989.144279万元。
5.资源保护能力进一步加强。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二是积极组织、认真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三是努力推进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吕合镇石鼓村委会石鼓一、二、三组(284亩)、紫溪镇箐上村委会西静河一组(42亩)、大过口乡磨刀箐村委会凹子小组(20亩)、子午镇挖铜村委会埂么等小组(72.84亩)组成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进度,已申请128.21亩节余指标在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平台进行有偿流转。
6.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一是完成了建设规模132.08公顷、总投资1004.81万元的楚雄市西舍路镇西舍路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的审计、新增耕地的核算认定,并通过州级终验;二是完成了建设规模325.88公顷、总投资1114.29万元的楚雄市子午镇鹿宜等2个村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的审计工作,即将上报州局验收;三是建设规模22.733公顷,总投资600.37万元的楚雄市吕合等3个乡(镇)5个空心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已经完工并通过州级验收;四是组织申报了建设规模41.5915公顷、总投资1212.28万元的楚雄市大地基等2个乡镇红卫桥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7.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2020年共保留探矿权18家,采矿权53个,其中砂石场、砖厂41个、金属矿7个、煤矿4个、金矿1个。共开展矿产资源动态巡查62次,发出催缴采矿权出让收益通知15份,越层越界整改通知14份,采矿权过期催办通知5份,收缴采矿权出让收益503.72万元。
8.认真落实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机制,努力推进执法关口前移,强化执法效能。一是严肃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认真做好土地、矿产卫片督察和土地例行督察整改等工作。2020年,共组织巡查57次,全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57人次,发现土地、矿产违法行为15件,并按照“发现、制止、报告”的工作要求及时处置到位。
9.用好政策,强力推进民生服务工作。一是发挥自然资源政策优势,助推全市脱贫攻坚;二是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三是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助推脱贫攻坚。我局挂包帮定点扶贫村为西舍路镇新华村,并配合挂包保甸村,已于2018年底整村脱贫出列,至 2019年底,我局挂包的190户771人贫困对象全部脱贫退出,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清零。2020年通过巩固提升,两个村均没有新增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
10.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为强化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成立楚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点联系乡镇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2020年,对全市8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选配164名地质灾害监测员开展汛期24小时全天候监测预警。5月至今,共组织各类群测群防宣传培训23场次、应急避险演练82场次、开展巡查检查共17批次巡查检查隐患点82个。
11.强化改革创新,着力构建窗口服务新形象。积极争创“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单位,现已建成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档案管理、档案查询、协同共享、数据接入上报、“一窗受理、集成办理”7个系统,在全州率先、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放管服”改革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12.积极化解涉土信访纠纷。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一次性办结率,为全市社会稳定发挥职能作用。
13.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展览馆“城市名片”和“滇中 会客厅”的作用。今年来,规划馆累计接待游客90余场次4600余人次。规划馆自2018年4月11日开馆运行以来,累计接待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客商、党员、学生、群众等群体共1000余场次约90000余人次,较好塑造了“中国彝 乡· 滇中翡翠”的良好形象。
14.认真做好国土三调和农村宅基地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州的统一安排部署,以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准确、可靠为目标,已按规定时限和质量要求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成果已上报国家待批。
2020年,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根据土地收购计划适时收购按规定应实行收购的土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适量储备土地,调控土地供求关系;管理政府土地储备库,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运作管理,做好土地筹备期间的各项工作等,有利于楚雄市土地资源的配置和调控,为打造楚雄和谐国土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2.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2,747.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47.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的34,194.18万元对比减少11,446.76万元,下降33.48%,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35,56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6.86万元,占总支出的6.09%;项目支出33,393.78万元,占总支出的93.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的48,495.16万元对比减少12,934.52万元,下降26.67%,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拨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6.86万元。与上年的1,888.13万元对比增加278.73万元,增长14.76%,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89.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77.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393.78万元。与上年的46,607.03万元对比减少13,213.25万元,下降28.35%,主要原因是土储债券资金支付项目大部分已于2019年支付完毕,本年使用剩余土储债券资金支付上年未支付完毕的征地拆迁补偿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46.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59%。与上年的2,649.27万元对比增加12,497.39万元,增长471.73%,主要原因是加大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卫生健康(类)支出125.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2,028.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自然资源调查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经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6.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住房公积金。
5.城乡社区(类)支出12,315.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1%。主要用于土地出让业务和征地拆迁补偿费的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3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98万元,支出决算为8.28万元,完成预算的69.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9万元,完成预算的67.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5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用。2020年度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土储中心与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合署办公,“三公”经费统一在楚雄市自然资源局支出,土储中心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8.28万元,比2019年的8.59万元减少0.31万元,下降3.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无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9万元,比2019年的6.17万元增加1.92万元,增长31.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比2019年的2.42万元减少2.23万元,下降92.1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巡查及矿山保护巡查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用。2020年度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土储中心与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合署办公,“三公”经费统一在楚雄市自然资源局支出,土储中心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9万元,占97.71%;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2.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项目规划、实施、验收等相关工作范围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项目协调、规划、编制、评审、验收等相关工作产生接待3批次及25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及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277.07万元,其中:楚雄市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266.22万元,下属事业单位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公用经费10.85万元。与上年的207.90万元对比增加69.17万元,增长33.27%,主要原因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5,270.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19.27万元,固定资产1,247.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6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的16,895.4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624.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0.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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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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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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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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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270.61 |
4019.27 |
1247.67 |
988.88 |
50.30 |
208.49 |
3.6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采购办公桌椅等办公用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根据楚市财农〔2020〕133号、楚市财建〔2020〕85号、楚市财农〔2020〕15号、楚市财建〔2020〕177号文件,结合吕合等3个乡镇空心村增减挂钩土地整理项目和楚雄市空间规划及空港经济区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检查整改等开展了自评工作。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逐项梳理、全面排查,切实做到数据真实可信,材料全面准确,评价客观公正。下一步,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与楚雄市自然资源局相互配合,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年度财政拨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财政资金集中检查整改等开展了自评工作。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逐项梳理、全面排查,切实做到数据真实可信,材料全面准确,评价客观公正。下一步,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市本级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安排吕合等3个乡镇空心村增减挂钩土地整理项目资金30万元;2020年安排楚雄市空间规划及空港经济区建设项目资金575.45万元。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项目资金到位31,577.13万元,无中央、省、州级财政补助资金。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为加强项目的管理,我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办法》、《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明确了项目资金审批流程,确保财政资金有效的使用。楚雄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资金用途对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专款专用,做到不挪用,不占用。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社会的监督。2020年市本级下达的吕合等3个乡镇空心村增减挂钩土地整理项目资金30万元和楚雄市空间规划及空港经济区建设项目资金575.45万元,我局接到市本级下达的指标文件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理、规范地使用资金。
2020年市本级下达项目资金31,577.13万元,土储中心接到资金指标文件后严格按照规定支付到相应项目上。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组织领导: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明确职责。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六项制度。即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和审计制。
2.资金管理: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款专用,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严格执行《会计法》,按照自然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资金使用办法》、《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管理使用项目资金,资金下达市财政后能及时拨付我局项目专户。在会计核算上,采用“权责发生制”为会计处理原则,严格按照《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合理使用会计科目,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及时编制会计报表,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如实反映、监督项目资金使用过程和使用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专人任出纳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准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进行会计核算。
(四)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吕合等3个乡镇空心村增减挂钩土地整理项目和楚雄市空间规划及空港经济区建设项目的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是巨大的,产出指标是明显的,满意度指标也是极高的。达到了效益指标、产出指标与满意度指标的统一。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土地开发整理面积284亩;国土空间规划安排项目个数4个。
(2)时效指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年底前完成90%以上;空间规划及空港经济区建设前期工作目标年底前完成90%以上。
(3)质量指标:耕地得到严格保护,通过土地整理使农田水利设施得到明显改善,设施改善程度达到90%以上;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率达到90%以上。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土地收益效果显著,耕地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较好完成用地规划选址工作。
(2)社会效益指标:确保全市耕地、建设用地的动态平衡;较好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矛盾冲突问题的核实。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通过土地收购储备及征地拆迁项目的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是巨大的,产出指标是明显的,满意度指标也是极高的。达到了效益指标、产出指标与满意度指标的统一。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签订集体土地征收协议25份;签订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协议338户。
(2)质量指标:项目用地保障率超过80%。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已落实用地的项目111项;收缴入库非税收入133989.144279万元。
(2)社会效益:及时化解因征拆土地权属等纠纷产生的矛盾解决隐患,密切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被征地拆迁户满意度超过90%。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2.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开发整理是指国家对土地进行计划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以及运用财政专项资金,对农村宜农未利用土地、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行为。
3.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4.土地开发支出:反映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支出。
5.土地储备:指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2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