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015170600C/202011-00009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0-11-02
发布机构: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0-11-02
称: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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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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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9年,楚雄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目标。主要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以及地质环境保护和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的职责,为楚雄市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自然资源保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自今年3月成立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管理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省、州、市关于脱贫攻坚和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及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建设生态文明、保障高质量发展和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重大职责使命,主动服务、攻坚克难,在机构改革元年中当先锋、谋突破。2019年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1.加强党的领导,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坚定不移地落实好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全面领导,全力提升党建质量,不断巩固心齐、风正、劲足的良好工作氛围,为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2.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能力进一步强化。一是城市总规修改形成送审成果;二是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三是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四是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2019年重点完成了师院原址改扩建、南路小学和师院附中搬迁、德仁堂、新欧鹏教育小镇、宇泽单晶硅、江西广明集团中草药种植基地、州纪委项目和部队置换用地、35KV林光一体化输电线路、绿洁新能源天然气管道、众恒石化燃料有限公司搬迁、云南麻叶、赛维汉普、云南雅芙等项目选址和用地方案划定工作。

3.项目用地组件报批力度进一步加大,主动改变以往“注重数量、能报尽报”的方式,突出报批项目精准、报批位置范围精准,以“保重点、保民生,急用先批”原则抓好用地报批。2019年我市已上报获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用地170.32亩;有258.08亩已报到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待批;玉楚高速和紫大公路用地5190.26亩已报州级审查;涉及楚雄教育小镇和富民生物产业园的4个批次2169.57亩用地已完成组件待规划调整方案获批后就可以上报;目前正在组件1个批次364.97亩。

4.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能力进一步提升。今年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4宗1255.396亩,成交土地出让价款103238.8431万元,成交划拨价款1200万元;共组织出让土地36宗1115.11亩,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102038.8431万元,实际收缴入库非税收入102797.808666万元;办理土地二级市场土地使用权出让及转让手续1165宗,涉及土地面积55.02亩,征收补缴土地出让价款420.998823万元;收储土地9宗,面积3773.78亩,发生补偿费用11768.69917万元。

5.严格坚守,加大资源保护红线力度。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积极组织、认真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努力推进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二是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完成楚雄市西舍路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工程量复核、项目设计变更、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完成楚雄市吕合等2个村和子午镇挖铜村两个土地整治项目市级初验和州局终验,完成楚雄市原云机四厂工矿废弃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的竣工测量、完成工程量复核、耕地质量评定、市级项目初验和州局终验,完成楚雄市吕合等3个乡镇5个空心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三是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2019年我局共保留探矿权18家,采矿权52个,全年累计办理矿业权转让2件,按要求完成了70个矿业权年检公示、实地实测、储量动态监测等工作,共开展矿产资源动态巡查64次,发出催缴采矿权出让收益通知23份,越层越界整改通知25份,采矿权过期停采通知2份,采矿权过期催办通知4份,收缴采矿权出让收益224.075万元,办理矿产资源涉黑涉恶案件2件。

6.强化监管,国土执法监察不断强化。一是认真落实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机制,努力推进执法关口前移,强化执法效能;二是严肃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全面清理整治“大棚房”和“违建别墅”问题,全面落实卫片执法和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全面清理整治违规设置矿业权问题。

7.用好政策,强力推进民生服务。一是发挥自然资源政策优势,助推全市脱贫攻坚;二是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三是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助推脱贫攻坚。楚雄市自然资源局的挂包帮定点扶贫村为西舍路镇新华村,并配合挂包保甸村,通过多年来的用心、用情、用力帮扶,到2019年年底,新华村和保甸村均已顺利脱贫出列,并通过了省级脱贫考核和国家级第三方评估。

8.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2019年,对全市9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选配184名地质灾害监测员开展汛期24小时全天候监测预警,组织各类群测群防宣传培训35场次、应急避险演练93场次、开展巡查检查共4批次巡查检查隐患点87个。

9.强化改革创新,着力构建窗口服务新形象。充分发掘不动产登记中心内生动力,精简材料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展览馆作为楚雄州对外宣传的“城市名片”和“滇中 会客厅”作用,全面提升接待讲解水平和服务质量。

10.积极化解涉土信访纠纷。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一次性办结率;高度重视土地确权登记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1.着力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联动、各方参与”工作思路,严格落实数据真实是调查的生命线既定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148.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8.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739.99万元,增长30.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40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0.11万元,占总支出的54.02%;项目支出1565.95万元,占总支出的45.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615.04万元,下降15.30%,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补偿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0.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78万元,增长3.6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5.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9.83万元,下降30.27%,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补偿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商品和服务支出342.50万元,其中:办公费121.57万元,印刷费1.09万元,水费0.27万元,电费0.03万元,邮电费0.61万元,物业管理费82.73万元,差旅费22.72万元,维护费4.35万元,培训费1.97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劳务费30.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69.56万元。

2.资本性支出1223.4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费1189.95万元,土地补偿费33.50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924.79万元,下降43.05%,原因是征地拆迁补偿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1.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37%。与上年对比减少443.30万元,下降14.56%,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卫生健康(类)支出11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184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土地资源调查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经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81.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住房公积金。

5.城乡社区(类)支出165.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主要用于土地出让业务和征地拆迁补偿费的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0.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10万元,支出决算为8.59万元,完成预算的77.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7万元,完成预算的55.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2万元,完成预算的21.8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8.59万元,比2018年8.61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0.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无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7万元,比2018年6.18万元减少0.01万元,下降0.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2万元,比2018年2.43万元减少0.01万元,下降0.4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7万元,占71.83%;公务接待费支出2.42万元,占28.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项目规划、实施、验收等相关工作范围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项目协调、规划、编制、评审、验收等相关工作产生接待186批次及558人次发生的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74万元,下降9.15%,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3999.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47.34万元,固定资产1347.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1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1.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8.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999.43

2647.34

1347.93

1031.55

60.54

255.84

4.1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采购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等办公用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根据楚市财建〔2019〕97号、楚市财农〔2019〕160号文件,结合年度财政专项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员补助、宣传培训、应急演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检查整改等开展了自评工作。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逐项梳理、全面排查,切实做到数据真实可信,材料全面准确,评价客观公正。下一步,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一)项目支出概况

1.上级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州级安排楚雄市14个乡镇地灾监测员补助及应急演练经费28.20万元。

2.市本级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市本级安排楚雄市14个乡镇地灾监测员补助、应急演练经费及群测群防培训资金57.10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9年州级下达财政专项地灾监测员补助及应急演练经费28.20万元,市本级下达专项资金57.10万元,其中:楚雄市14个乡镇地灾监测员补助、应急演练经费及群测群防培训资金85.30万元。我市接到州级资金指标文件后在规定日期内全部下达,我局接到市本级下达的指标文件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理、规范地使用资金。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组织领导: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明确职责。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六项制度。即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和审计制。

2.资金管理: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款专用,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照自然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资金使用办法》、《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管理使用项目资金,资金下达市财政后能及时拨付我局项目专户。在会计核算上,采用“权责发生制”为会计处理原则,严格按照《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合理使用会计科目,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及时编制会计报表,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如实反映、监督项目资金使用过程和使用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专人任出纳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准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进行会计核算。

(四)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地灾防治项目的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是巨大的,产出指标是明显的,满意度指标也是极高的。达到了效益指标、产出指标与满意度指标的统一。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发放地灾隐患点监测员补助人数164人;县市、乡镇、地灾分级组织宣传培训、应急演练次数超过1次。

(2)时效指标: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员补助发放率达到100%;及时组织培训、应急演练,并于2020年主汛期前完成。

(3)质量指标: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按照规范开展监测,做好监测记录;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灾害点情况变化;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灾险情;县市、乡镇、村三级地质灾害防御知识普及率和突发地质灾害处置能力达到10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有效提升县市、乡镇、村三级地质灾害防御知识普及和突发地质灾害处置能力。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超过90%。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是一种财产性收益,它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由中央和地方共享,地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

2.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开发整理是指国家对土地进行计划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以及运用财政专项资金,对农村宜农未利用土地、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行为。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日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