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8/2025-00051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8-10-16
发布机构: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18-10-16
称: 楚雄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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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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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国土资源局概况(汇总)

一、主要职能(汇总)

二、部门基本情况(汇总)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

二、收入决算表(汇总)

三、支出决算表(汇总)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汇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汇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汇总)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汇总)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汇总)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汇总)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汇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汇总)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汇总)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汇总)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汇总)

第一部分楚雄市国土资源局概况(汇总)

一、主要职能(汇总)

(一)主要职能(汇总)

2017年,楚雄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目标。主要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以及地质环境保护和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的职责。

根据《关于成立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和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通知》(市政通〔2001〕90号)、《关于调整充实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和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通知》(楚政通〔2009〕166号)文件,成立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楚雄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情况(汇总)

2017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纳入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三)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汇总)

2017年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在州国土资源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及“两学一做”的要求,进一步突出政治责任、强化岗位责任、压实改革责任、狠抓责任落实,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法治国土、数字国土、文明国土”三个国土建设,不断提高资源保障和管理服务水平,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国土资源工作成效明显:

1、强化规划管控,着力提升国土资源保护水平。一是高标准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二是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三是稳步推进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四是积极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

2、强化保障能力,着力破解建设用地供给难题。一是抓细建设用地报批;二是抓好建设用地供应;三是抓实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四是抓牢农村宅基地审批。

3、强化土地收储,着力拓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一是全面实施“一个口子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渠道放水”,坚决实施城镇建设用地集中供应和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切实保障土地的合理高效利用;二是组织出让土地25宗,出让土地面积943.92亩,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52483.1054万元,实际收缴入库土地出让价款53786.3178万元(其中出让价款44582.6886万元、划拨价款1190.708万元,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8012.9212万元);三是办理土地二级市场土地使用权出让及转让手续2895宗(公有住房855宗、城区2020宗、乡镇20宗),涉及土地面积177.97亩(公有住房16.86亩、城区141.68亩、乡镇19.43亩),收缴手续费478.2067万元。

4、强化制度创新,着力推进国土资源领域改革。一是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二是结合市情,创新举措,全面推进征地制度、城增村减、土地整治三个领域的改革。

5、强化群众利益,着力推进民生服务。一是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二是及时处置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6、着力增强依法履行职责后劲。一是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二是供后监管和日常巡查进一步强化。

7、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一是局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初及时组织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严格实行季度检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二是结合“两学一做”、“感恩、公德、小康”三项教育、违规参与或干预招投标整治等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收到良好效果;三是全面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查偏纠正”,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四是强化领导和监督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强化政治使命,着力开展挂包办转走访和精准扶贫。

2017年,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根据土地收购计划适时收购按规定应实行收购的土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适量储备土地,调控土地供求关系;管理政府土地储备库,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运作管理,做好土地筹备期间的各项工作等,有利于楚雄市土地资源的配置和调控,为打造楚雄和谐国土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汇总)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汇总)

纳入楚雄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楚雄市国土资源局

2.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3.……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汇总)

楚雄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7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汇总)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汇总)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汇总)

楚雄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0975.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75.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647.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汇总)

楚雄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97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4.92万元,占总支出的9.24%;项目支出17905.68万元,占总支出的90.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164.08%,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补偿费增加、人员增资和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汇总)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4.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8.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9%。

(二)项目支出情况(汇总)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05.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91.04%,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补偿费增加和土地开发支出。

1.商品和服务支出128.89万元,其中:办公费87.49万元,印刷费0.88万元,电费1.31万元,邮电费2.12万元,物业管理费1.38万元,差旅费17.72万元,维护费1.90万元,培训费1.09万元,接待费9.99万元,劳务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1万元。

2.其他资本性支出17776.79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费7169.04万元,土地补偿费10577.75万元,安置补助费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汇总)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汇总)

楚雄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3.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65%。与上年对比下降44.59%,主要原因是国土海洋气象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汇总)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0.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

2.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226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0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3.社会保障就业(类)支出189.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经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88.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住房公积金。

5.城乡社区(类)支出84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6%。主要用于土地出让业务和征地拆迁补偿费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科目情况(汇总)

1.工资福利支出1475.22万元,其中:在职基本工资359.82万元,在职津贴补贴718.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8.91万元,奖金147.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0.87万元。人员经费与2016年对比增加347.82元,增长28.6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5.08万元,其中:办公费23.61万元,印刷费1.25万元,电费2.35万元,邮电费5.31万元,差旅费9.08万元,维护费3万元,接待费2.19万元,工会经费15.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3万元,劳务费135.70万元,物业管理费2.94万元,其他交通费7.6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4.62万元,其中:退休费45.40万元,住房公积金88.23万元,抚恤金0.9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汇总)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汇总)

楚雄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01万元,支出决算为8.62万元,完成预算的37.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20万元,完成预算的59.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预算的19.2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和公务接待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4.38万元,下降62.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8万元,下降40.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1万元,下降80.7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和公务接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汇总)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0万元,占71.81%;公务接待费支出2.43万元,占28.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相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2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度,相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3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3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内发生的接待支出。楚雄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汇总)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汇总)

楚雄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95.62%,主要原因是不动产聘请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汇总)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共涉及采购项目22个,采购支出21.98万元。

2.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2017年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开展项目绩效评价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安排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相关口径说明(汇总)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汇总)

1.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是一种财产性收益,它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由中央和地方共享,地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

2.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开发整理是指国家对土地进行计划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以及运用财政专项资金,对农村宜农未利用土地、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行为。

3.土地储备:指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

                        楚雄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15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32401111



楚雄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2019013004383250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