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楚审农报〔2023〕44号)。审计报告发现的问题,云南高阳科技有限公司在复核子午镇旧关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一片区过程中,工程量复核把关不严,将未实施的农沟206.08米计入工程量。楚雄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意见如下: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高阳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量复核的子午镇旧关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复核费用为45687元(合同价),已支付36549.6元(合同价80%),未付9137.4元。经市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根据云南高阳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合同情况,扣减工程量复核费合同价的10%计4568.7元。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