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1-43
序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1
国有土地使用权:楚国用(2000)字第11149号
张建平
国有土地使用权
楚雄市北浦路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楚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