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目录 >>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 正文
号: cxs018-/2024-1212003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12-12
发布机构: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第三轮及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
号: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第三轮及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

发表时间:
字体:[    ]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第三轮及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

 

根据《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楚雄州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 楚自然资耕保202151号)《楚雄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继续抓好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楚环督字〔202431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楚办通〔202385号)文件要求,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先后交办楚雄市对“矿山生态修复推进后”等问题进行整改。针对交办问题,楚雄市高度重视,成立了整改工作组,制定了整改方案推进整改。交办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自查自验,达到了预期整改目标,符合验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问题内容

(一)、云南省现有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约8000座,占损土地面积位居全国前列。其中2016年以来,新增980座,未及时修复的近600座,修复工作严重滞后。中央第二轮

(二)、楚雄州废弃矿山历史欠账问题依旧存在。全州共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394个,占损面积606.82公顷;已开展修复图斑122个,修复治理面积217.16公顷;尚未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图斑272个,未修复图斑总面积约389.66公顷。部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不到位,部分已修复的矿山修复效果不佳,植被成活率低,管理维护不到位。省第二轮

(三)、楚雄州应于2023年完成生态敏感区62个遗留矿山图斑修复,实际35个未完成验收,12个未开展修复。中央第三轮

整改措施

(一)、1.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底核查,进一步摸清矿山底数、空间分布、损毁土地面积和权属、拟修复方向等基本情况。

2.按照“一矿一策”原则,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建立上下一致的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信息数据库,建立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库,为编制县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和推进工程实施项目提供支撑。

3.严格执行矿山修复相关技术标准,分类分批有序推进全市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2023年底前,力争完成市内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2025年底前,全市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未治理矿山数量大幅减少。

(二)、1.按照州级下达的年度修复任务,2023年完成33个(其中高新区完成5个),2024年完成修复图斑28个,2025年针对2023年、2024年已完成的图斑查缺补全面清零销号。

2.加强对持证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的监管。督促矿业权人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时,对未编报方案或未足额预存复垦费用的,一律不予办理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对矿山生产过程中造成扬尘污染的,依照环评报告相关要求,结合现场实际采取雾炮、洒水、覆盖等措施减少和控制扬尘污染。

(三)、1.10个未完成验收图斑逐图斑细化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验收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组织开展验收。

2.4个未完成修复图斑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建则建”原则,逐图斑完善细化生态修复方案,明确修复措施、修复责任人等,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修复验收工作。

三、整改落实及成效

自然资源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于2021年9月分4批次下我市历史遗留矿山疑似图斑196个,其中:楚雄市162个,高新区 34个。经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和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楚雄勘查院实地调查核实,市人民政府进行公告,最终认定楚雄市历史遗留矿山为7997个图斑)。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547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的通知》(云自然资办〔2023〕19号),在部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技术规程的基础上,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销号工作建议,按照技术规程分为工程修复、自然恢复、转型利用三种类型。

2022年经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及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对23个历史遗留矿山进行了实地核实验收通,楚雄市上报了23个自然恢复(其中楚雄市17个、高新区6个)的历史遗留矿山申请销号验收,并通过州级专家组验收审核,完成数据录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动态监管平台销号。

根据《楚雄州白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的通知》(楚自然资耕保〔2023〕2号),楚雄市剩余56个历史遗留矿山未完成修复,经精心组织,省自然资源厅复核(《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楚雄州已自然恢复和转型利用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的复核意见》),楚雄市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完成37个(其中楚雄市32个、高新区5个)。

截止2024年,楚雄市还余25个未完成销号(其中6个图斑位于楚雄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属于2023年省厅复核销号但监管系统内未完成销号图斑)。楚雄市按照“一矿一策”要求,剩余19个图斑已于2024年度完成市、州验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申报销号,其中转型利用5个矿山(图斑数6个),实施增减挂钩项目3个(已完成验收1个,剩余2个已实施完毕待验收),其余10个图斑全部进行工程性修复,已完成市级验收及州级实地核查,并已按州级实地核查整改意见整改完善。

按照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部署,依据《云南省楚雄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楚雄市细化完善了《楚雄州生态敏感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图斑修复“一点一方案”》,压实责任,收集整理相关佐证材料,设立历史遗留标志标识牌,于2024年12月3日,由楚雄市自然资源局、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组成验收工作组,完成了未验收的10个图斑市级验收;同时根据图斑情况,对未完成修复4个图斑,2个(楚雄市中山镇务阻村砂岩矿、楚雄市中山镇牟家石场)全部工程性修复完成竣工验收,2个图斑进行图斑分割,其中楚雄市西舍路镇朵苴村铜矿转型利用15649.90㎡,认定自然恢复49423.34㎡,楚雄市中山镇蚂蚁村建筑用白云岩矿认定自然恢复6402.54㎡,实施增减挂钩项目修复4939.73㎡。

四、群众满意度调查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2月4日分别对三个整改问题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访问,发出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共计36份,收回36份,群众满意度为100%。调查结果表明,受调查的36户对整改效果表示满意。

、自查自验结论

2024123日,楚雄市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验收组同意通过市级自查自验。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2024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