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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8-/2024-0924003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09-24
发布机构: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举报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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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举报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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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继续抓好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楚环督字〔2024〕31号)的要求,现将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措施):清理塌方碎石,疏通排洪沟,及时消除农户房屋和公路安全隐患。

完成情况清理干沟溪流存积砂石15方,疏通排洪沟100余米。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措施):播撒草籽恢复采挖点植被,增设围挡,强化日常监管。

完成情况已对采挖点进行覆土压实、播撒草籽、建立铁丝围挡、设置禁止私挖滥采警示牌。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措施(三):做好道路养护管理,加大宣传监管力度,防止问题反弹。

完成情况已依法对违法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已制定日常监管机制并参照实施。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群众满意度调查

2024年5月29日到现场开展举报件办理工作群众现场走访,发出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12份,收回12份,群众满意度为100%。调查结果表明,受调查的12户农户对整改效果表示满意。

三、自查自验结论

2024年8月21日,验收组对该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和现场核实,验收组同意通过市级自查自验。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