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楚雄市自然资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楚雄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开展常态化专题学习。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9次会议开展学习,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律法规开展学习。二是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干部职工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全面落实普法工作要求。印发《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了《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结合工作实际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法治专题课制度、日常学法制度。截至目前,党组及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学习活动10余场次。三是落实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根据庭审要求指派业务分管领导出庭应诉7次,年内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参加市法院旁听庭审1次。四是倡导全局干部职工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 学习平台,开展法律法规学习。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涉企服务效能。一是实现不动产登记中心“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率先在全州推行通过“一窗受理”的转移登记业务全部实行自助打证模式,利用“互联网+不动产”,将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时限缩短为0.5个工作日。二是实现“不见面审批”。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打造“外网申请、内网审批”新模式。三是实现“交房(地)即交证”。以“党员先锋服务窗口”为依托,不断扩大“交房(地)即交证”等改革成果覆盖面,彻底解决住权与产权脱节矛盾,更好保障购房(地)人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节约资金和时间成本,增强企业获得感。
(四)健全法治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楚雄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案件责任追究制度》,《楚雄市自然资源局违法案件会审制度》等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消除风险隐患。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我局80名干部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保证执法主体合法性。三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聂宗林律师事务所和云南熙宁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诉讼、听证、土地出让金追缴、法制审查工作中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2023年内,法律顾问针对我局工作业务出具13份法律意见书、7份法制审核意见书。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发挥法律顾问咨询、审查论证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四是提升政务公开。将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事项在网上公示,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
(五)落实普法责任提升普法质效。一是开展普法培训。组织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执法的影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集中培训等专题视频培训等业务培训,增强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二是开展普法重点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4.15 全民国家安全日”、“4.22 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 全国土地日”、“8.25测绘法宣传日”等专题普法宣传,深入乡镇集镇、社区、村组、企业等公共场所,通过宣传栏、展板、电子屏等形式进行宣传,认真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党中央保护耕地的相关政策,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8000份,解答群众疑问400人次。三是通过参与全市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撰写自然资源普法案例2例进入全市普法读本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增强了全市自然资源法制教育力度。四是在本单位文化宣传廊及公共区域设立法制宣传栏2期,利用市局LED宣示屏书写法制标语30条,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六)建立制度体系规范行政行为。一是严格规范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规范行政管理执法程序;年内执法证件管理取得新证人员10人,认真对行政处罚事项出具法制审核意见26件,对要件资料、适用法律、许可或处罚主体合法、法定程序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核;二是深化执法监督。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我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对规划审批信息、土地市场交易信息、矿业权出让信息结果进行公示,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三是组织开展年度案卷评查工作。对照《云南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自然资源执法查处案卷质量评查标准》的要求,积极参与州、市案卷评查工作,向市司法局报送8件行政处罚、3件行政许可执法案卷目录及卷宗,向州司法局报送4件行政处罚执法案卷目录及卷宗,并针对评查情况认真整改。
(七)积极化解矛盾维护公正司法。一是抓实信访工作。做好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信访调处工作。深入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实行由局领导主持,市局各相关业务处室接待的工作模式,重点对涉及土地征用房屋征迁补偿类、规划建设类、不动产登记类等信访件进行耐心接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积极主动化解矛盾隐患;二是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职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行政诉讼案件5件、其它诉讼案件3件,司法途径追缴出让金、违约金及利息案件1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8次、出庭率100% ,圆满完成出庭应诉工作任务。三是认真开展了法制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我局近年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诉讼案件专项检查,全面梳理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诉讼案件情况,深刻剖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自然资源赋权下放进一步优化推进,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八)扎实开展自然资源执法专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市人民政府办《关于楚雄市建立健全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知》相关精神,我局对全市土地卫片执法违法用地较多的乡镇进行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的措施,督促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建立健全挂牌督办机制。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多次召开全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违法用地整治整改工作推进会,全面听取各乡镇情况汇报,并通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工作落实;三是认真对待审计整改指出的问题,明确整改任务和整改工作标准,积极统筹和开展整改,有效化解自然资源违法的问题,坚决扛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严控耕地 “非粮化”, 遏制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二、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在过去的一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工作中依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行政执法方面,案件办理质量不高、执法难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在办理群众诉求和网络舆情处理方面,妥善解决群众诉求手段还较为单一,处理矛盾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三是全市自然资源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行为还不够规范,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提高,“谁执法谁普法”的力度还需加大。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
(二)继续以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和要求为导向。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落实工作措施,共同提高法治建设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落实责任强化担当,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按照省厅、州局要求,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方式方法,持续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隐患排查化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民诉求和网络舆情处置,密切关注网络热点问题,高质量持续推进信访工作。
(四)营造法制氛围,加强法制业务培训。落实年度培训计划,做好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工作,结合“6.25全国土地日”等宣传节点,做好政策法规宣传,促进自然资源工作质量提升。
(五)继续开展行政诉讼复议信访案件化解工作。通过复议、诉讼反映的问题进行源头整改,推动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把自然资源管理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