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7日,收到楚市环督转〔2023〕3号文交办编号为D53230020230616001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楚雄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6月17日会同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和紫溪镇人民政府及有关人员共同进行调查核实;6月19日,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鹿城镇人民政府、紫溪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6月21日,9月28日,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鹿城镇人民政府、紫溪镇人民政府到现场对整改问题进行现场复查验收,现将该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53230020230616001。举报内容为“反映楚雄市紫溪镇前进社区黑泥坝8组楚雄市紫溪镇龙踩山砂场(玉楚高速菠萝哨旁),其噪声、扬尘影响楚雄盛祥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距离约80米)。举报人反映该砂场设备全天24小时运转,厂区道路未硬化,厂内堆存的砂石料未采取防尘措施,运输物料时未遮盖导致沿途有砂石掉落,路面砂石和灰尘堆积影响车辆正常行驶;雨天路面砂石和灰尘会被雨水冲至道路(G320国道)。举报人反映该问题曾在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举报反映过,但未收到相关的处理情况反馈”。
二、属实情况及整改要求
(一)调查核实情况:2023年6月17日至6月19日,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紫溪镇人民政府等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投诉内容进行了现场核实,该厂自2023年5月起已停产至今,生产期间产生(粉)扬尘对附近企业造成一定影响,物料运输存在遗撒,少部分自用砂料未覆盖。G320国道部分路段及雨水沟存在泥沙洲积物,大部分来源于G320国道劳堆放的无主弃土经面水冲号门请消形成,其余分别来自楚雄华星锦业奔驰项目、物流园项 施工工地渣土车运输泼活和龙踩山砂厂物料运输车辆遗撒。该举报件基本属实。
(二)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1.物料运输存在遗撒,少部分自用砂料未覆盖,产生的扬尘对附近企业造成一定影响。2.厂区道路未硬化。3.雨天路面砂石和灰尘会被雨水冲至G320国道。
(三)整改目标:通过道路硬化、采取洒水降尘、对厂内棵露砂石进行覆盖等措施确实减少扬尘产生。合理设置排洪沟、排水沟,防止泥沙外排。落实运输车辆物料遮盖措施,避免砂石料掉落。
(四)整改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整改情况
企业已按照《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和问题线索整改方案>的通知》(市党办通〔2023〕60号)文件要求的整改措施,进行了整改,其中,第1,3项问题于2023年6月21日整改完成,第2项问题于2023年9月28日整改完成。
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已督促楚雄市紫溪镇龙踩山砂场按照《龙踩山砂厂转型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楚市环许准〔2018〕l7号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洒水降尘,并升级改造设备,降低噪声,减少扬尘污染。
(二)市自然资源局、紫溪镇人民政府已督促楚雄市紫溪镇龙踩山砂场对矿区内道路硬化(接原进场已硬化道路)并设置雨水排水沟。
(三)市自然资源局已督促企业对厂内裸露砂石进行覆盖,并对运输车辆物料遮盖避免砂石料掉落,紫溪镇人民政府已督促企业落实道路清扫立即清除砂场至G320国道连接道路路面的沙土。
(四)鹿城镇人民政府已督促楚雄市晟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清理停车场至G320国道连接道路路面的沙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督促楚雄华星锦业奔驰项目、物流因项目2个业主做好进出道路的清扫保洁,及时清理道路泼洒渣土,并对进出工地的渣土车进行冲洗,保持道路整洁。
四、组织验收情况
2023年9月28日,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鹿城镇人民政府、紫溪镇人民政府到楚雄市紫溪镇龙踩山砂场,对该投诉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对周边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被调查的群众对整改结果均满意,并现场核实整改情况后,认为该整改结果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工作中,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鹿城镇人民政府、紫溪镇人民政府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督促楚雄市紫溪镇龙踩山砂场、楚雄市晟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华星锦业奔驰项目、物流园项目对已整改的问题采取持之以恒的有效措施,减少粉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