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8-/2022-1202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1-23
发布机构: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用字第532301202200007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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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用字第532301202200007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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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关于

“用字第532301202200007号”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作废的公告

 

由于鹿城镇西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置换部分土地,原许可事项无法继续实施,现收回2022812核发的“用字第532301202200007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原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建设单位的申请,我局决定将楚雄市鹿城镇西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名下“用字第532301202200007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予以注销。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公告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反映。公告期结束后,将按规定注销上述证件。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202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