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市自然资源公示〔2026〕27号
项目名称:鹿城街道河前社区集中安置点安置小区基础统建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
申报类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申报单位:楚雄市鹿城街道河前社区
规划审批单位: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9日
公示地点: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区一楼大厅、施工现场
公示网址:http://www.cxs.gov.cn/zfxxgk/bmgk.htm
公示组织单位: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意见反馈联系电话:3159106 3159991 传真:3159990
项目简介:“鹿城街道河前社区集中安置点安置小区基础统建”项目位于楚雄市鹿城街道河前社区元双公路东侧,地块东临现状村山体,南临现状空地,西临元双公路(G227),北临森茂公司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8428.1平方米,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规划用地面积为4846.79平方米;二期规划用地面积为3581.31平方米)。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于2020年1月通过专家技术审查,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于2021年10月审定。现楚雄市鹿城街道河前社区提出,根据实际取得土地范围在保持项目总体布局基本不变,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对该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如下变更:
一、进行项目名称变更:将《楚雄市鹿城镇河前社区集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变更为《鹿城街道河前社区集中安置点安置小区基础统建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
二、调整用地范围线:经最终勘测定界,项目用地范围线整体向南平移约6米,规划总用地面积由8971.18㎡(13.46亩)调整为8428.1㎡(12.64亩)。
三、对临西侧元双公路规划车行出入口及人行出入口位置进行适当调整。
四、取消地块北侧内部的4米宽道路。
五、将地块东北角的部分室外场地调整为绿地,并设置6个室外机动车停车位。
六、将地块南侧的17个室外机动车停车位调整为12个,同时增加绿地面积。
七、于地块西北侧增加30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位(16辆)。
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前后经济技术指标对比如下:
名称 | 变更前经济技术指标 | 变更后经济技术指标 | 变化情况 | ||
规划用地面积(㎡) | 8971.18 | 8428.10 | -543.08 | ||
其中 | 一期规划用地(㎡) | 5230.74 | 4846.79 | -383.95 | |
二期规划用地(㎡) | 3740.45 | 3581.31 | -159.14 | ||
总建筑面积(㎡) | 12570.38 | 12570.38 | 0 | ||
计容建筑面积(㎡) | 12570.38 | 12570.38 | 0 | ||
建筑基底面积(㎡) | 2366.22 | 2366.22 | 0 | ||
道路广场用地(㎡) | 5257.09 | 4796.2 | -460.89 | ||
绿地面积(㎡) | 1347.87 | 1265.68 | -82.19 | ||
建筑密度(%) | 26.38% | 28.08% | 1.70% | ||
绿地率(%) | 15.02% | 15.02% | 0 | ||
容积率 | 1.40 | 1.49 | +0.09 | ||
机动车停车位(个) | 36 | 24 | -12 | ||
其中 | 室内停车位(个) | 8 | 8 | 0 | |
室外停车位(个) | 28 | 16 | -12 | ||
非机动车停车位(个) | 0 | 16 | +16 | ||
根据相关规定,现对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变更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如对该项目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变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与我局联系。
附件:1.区位图
2.总平面规划图(变更前)
3.总平面规划图(变更后)
4.修改前后指标对比表
5.道路交通规划图(变更前)
6.道路交通规划图(变更后)
7.绿地规划图(变更前)
8.绿地规划图(变更后)
9.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10.鸟瞰图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