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目录 >> 部门公开 >>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 城乡规划 >> 正文
号: cxs018/2026-00257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城市规划
发文日期: 2026-04-24
发布机构: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楚雄市鹿城街道米市街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公示
号: 楚市自然资源公示〔2026〕26号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楚雄市鹿城街道米市街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公示

发表时间:
字体:[    ]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公示

楚市自然资源公示〔2026〕26号

项目名称:楚雄市鹿城街道米市街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

申报类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申报单位:楚雄市鹿城街道米市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规划审批单位: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7日

公示地点: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区一楼大厅、施工现场

公示网址:http://www.cxs.gov.cn/zfxxgk/bmgk.htm

公示组织单位: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意见反馈联系电话:3159106 3159991 传真:3159990

项目简介:“楚雄市鹿城街道米市街社区服务中心”项目位于楚雄市老城西门片区,地块东临环城西路,南临现状民房,西临熙和名筑小区,北临规划通道,用地面积2.48亩。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于2023年9月审定,现楚雄市鹿城街道米市街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为满足实际需求,在保持项目总体布局基本不变,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对该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如下变更:

一、社区服务中心建筑调整

1. 将建筑面积由2195.81平方米调整至2207.71平方米,增加11.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从2050.26平方米减少至2028.35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从145.55平方米增加至179 .36平方米)。

2. 对各层建筑平面布局进行优化调整。

3. 将一层东侧楼梯间的东北角出入口调整至一层东侧中段。

4. 将建筑西侧的屋顶梯间高度由3.3米调整至3.9米,增加0.6米;将地下一层建筑高度由4.8米调整至4 .2米,降低0.6米。调整后建筑西侧部分的总建筑高度为19.5米。

5. 对门窗结构样式及位置进行调整。

二、由于社区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及一层出入口发生改变,因此对绿化进行优化调整,绿地面积由248 .31平方米调整至257 .99平方米,增加了15.62平方米。

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前后经济技术指标对比如下:

名称

变更前经济技术指标

变更后经济技术指标

变化情况

规划用地面积(㎡)

1652.03

1652.03

0

总建筑面积(㎡)

2195.81

2207.71

+11.9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2050.26

2028.35

-21.91

地下建筑面积(㎡)

145.55

179.36

+33.81

计容建筑面积(㎡)

2050.26

2028.35

-21.91

建筑基底面积(㎡)

504.03

504.03

0

绿地面积(㎡)

248.31

257.99

+15.62

建筑密度(%)

30.51

30.51

0

容积率

1.24

1.23

-0.01

绿地率(%)

15.03

15.62

+0.59

机动车停车位(个)

21

21

0

非机动车停车位(个)

12

12

0

根据相关规定,现对其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变更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如对该项目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变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与我局联系。

附件:1.区位图;

2.变更前后总平面规划对比图;

3.变更前后经济技术指标对比表;

4.变更前后建筑方案对比图;

5.变更前后建筑立面对比图。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