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
核实验收公告
楚市自验收公告〔2022〕12号
项目名称:“预盛•鹿鸣清城”商品房住宅小区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简介:“预盛·鹿鸣清城”商品房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用地位于楚雄市东南新城莲池映月住宅小区南侧。该项目于2022年1月申请规划核实验收,经实测和现场比对,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不符合规划验收有关规定及要求,我局于2022年1月21日下达整改通知要求楚雄市预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整改,管理人于2022年2月15日完成相关的整改及征求业主同意的工作。经整改后管理人针对项目建设存在不符合规划许可及审定规划内容等情况征求了该小区2/3以上业主意见并同意。其中H37幢3单元7号、H52幢1单元2号、H50幢2单元3号、H36幢2单元5号、H20幢3单元6号、H20幢2单元5号、H5幢2单元5号、H1幢1单元1号、H7幢A1号、H13幢2单元3号、H12幢2单元3号、H12幢1单元2号、H16幢1单元1号、H17幢1单元2号、H18幢3单元7号、H21幢2单元5号、H22幢3单元7号、H29幢1单元2号、H25幢3单元7号、H25幢4单元8号、H28幢1单元1号、H28幢2单元3号、H27幢4单元9号、H27幢3单元7号、H27幢3单元6号、H31幢-A1号、H32幢2单元3号共计27栋建筑存在违规建设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不给予规划核实验收,待以上建筑违建部分整改完成达到相关验收要求后再按建筑单体工程进行规划验收;另H33-1幢1单元2号业主反映由于建筑定位存在偏差及其他纠纷不同意规划验收,故H33-1幢1单元2号不在此次验收范围内,待业主认可后提出书面申请,按建筑单体工程进行规划验收。按照《楚雄市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楚雄彝族自治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对“预盛•鹿鸣清城”商品房住宅小区一期建设项目于2022年1月21日—2022年1月27日进行规划核实验收公示,公示期间收到H33-1幢1单元2号业主反映建筑定位的偏差较大及其他纠纷拒绝验收,故不在此次规划验收范围,依据2/3以上业主征求意见结果,2022年2月16日对“预盛•鹿鸣清城”商品房住宅小区一期建设项目给予规划核实验收。
特此公告!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