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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8-/2023-090701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9-07
发布机构: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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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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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伟刚代表:

您在楚雄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八角镇锌矿资源的开发力度,培育全市资源经济新的增长点》(第108号)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楚雄市八角镇宏兴锌矿采矿权人为楚雄市八角镇宏兴锌矿,采矿许可证号C5300002010123140112742,有效期2007年4月1日至2013年7月1日,开采矿种为铅锌矿,矿山规模2.279平方公里,最低生产规模3万吨/年,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已停止生产。

针对您提出的三条建议,一是协助办理 采矿证方面。目前,楚雄市八角镇宏兴锌矿已通过市级、州级的联堪联审及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审核,我局正在积极指导矿山企业申请办理 采矿许可证。二是加强融资项目的包装、推介方面。为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和勘查开发保护水平,强化楚雄市矿产资源规范化管理,加快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服务和保障好城市建设,整合推动矿产资源持续健康发展,补齐楚雄市矿产资源高质量开发经营管理和矿山生态修复短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组建了楚雄市蓝鑫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现已完成注册。楚雄市蓝鑫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下一步将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优势,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困,积极探索有利楚雄市蓝鑫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各矿山企业发展壮大的合作模式,有计划的整合我市优质矿产资源,帮助矿山企业解决难题,引导矿山企业做大做强。三是指导企业科学、规范安全开采方面。待楚雄市八角镇宏兴锌矿取得新的采矿权后,我局将加大对矿山企业的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和履行好矿山生态修复义务,引导教育矿山企业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意识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保意识。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