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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8-/2021-0519035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04-25
发布机构: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号: 楚市自然资复〔2021〕1号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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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整治项目地区综合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楚雄市吕合镇干田村土地整治项目属于市级投资提质改造项目,项目于2020年7月经州自然资源局(楚自然资耕〔2020〕31号)批准入库,2020年9月州自然资源局(楚自然资耕〔2020〕53号)下达投资计划。项目分为1-6共六个片区,项目总建设资金3630.9万元,项目建设规模4484.8亩。项目工程分为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和农田水利配套设施三项工程,工程于2020年11月25日进场开工建设,至2020年12月28日完成土地平整工作,目前田间道路和沟渠配套设施工程按规划设计正在抓紧实施,实施过程中村、组和群众提出的部分配套工程变更调整的合理要求,我局已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变更调整,在土地整治项目区内的田间道路和沟渠配套设施(含变更调整后)计划在2021年4月底全部完工。项目完工后项目区内的配套设施建设已基本完善,建成的田间道路和沟渠配套设施已基本能满足干田村委会项目区范围内水田的耕种,极大改善了耕作条件,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粮食产能。但根据土地整治项目相关要求,不在项目区范围内的配套设施工程我局无法再争取资金实施,请谅解,建议争取其他相关部门项目资金进一步完善。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