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目录 >>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 人大代表建议 >> 正文
号: cxs018-/2021-051902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0-09-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
号: 楚市自然资复〔2020〕7号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字体:[    ]

曹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灵秀小学道路(密郡路)扩宽”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楚雄市灵秀小学位于灵秀小区西南角,校园用地北临灵秀小区,东、西、南三侧临丁家坝居民区,规划用地面积26.63亩,其中现状用地19.26亩,新增用地7.37亩,校园规划由教学区、办公区、运动区、生活区构成,形成功能清晰、设施完善的全日制公办小学。依据校园规划,该校共设置了两个出入口,一个是目前正在使用的南门车行入口,另一个人行出入口位于校园西北角,临丁家坝民房及加洲阳光居住小区,因受加洲阳光居住小区住户不同意在此道路开口,导致目前该校进出口通道仍使用丁家坝村内道路,由于现状道路人车混淆且道路狭窄,不仅车行不畅,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该情况:一是就此问题曾多次组织相关部门与加洲阳光居住小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小区住户协商,借用加洲阳光居住小区内部道路开通灵秀小区北门出入口,以解决灵秀小学师生通行安全,但由于加洲阳光居住小区住户抵触较大,不同意在此位置开口和共用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利害关系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导致目前该出入口仍未实施建设。二是由于现状密郡巷两侧均为鹿城镇灵秀社区丁家坝村小组村民自建房屋且密度较高,其通道为村庄内部道路,暂不具备拆迁拓宽该道路条件。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