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目录 >>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 人大代表建议 >> 正文
号: cxs018-/2021-0519018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0-07-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答复
号: 楚市自然资复〔2020〕4号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字体:[    ]

孙学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市政府协调处理广大铁路复线建设遗留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征地补偿费只赔偿了50%,剩余50%至今未补偿的问题

目前州协调办已完成对我市的征地拆迁协议清理确认工作,铁路资金清算已正式下达批复文件,待清算资金到位后,再由市协调办下拨补偿款。

二、铁路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占用两年未补偿的问题

临时用地到期后超期1年的已由市协调办负责续签协议,超期1年以上的由施工方负责签订协议支付补偿费,并由施工单位进行复垦后归还小组。目前临时用地补偿费已清算完毕,待资金下达后立即兑付给群众。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