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目录 >>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 人大代表建议 >> 正文
号: cxs018-/2021-0519016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0-07-28
发布机构: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号: 楚市自然资复〔2020〕2号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字体:[    ]

杨定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子午镇曙光村委会秧田冲、罗么冲列为土地整理项目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你提出对子午镇曙光村委会秧田冲、罗么冲土地整理项目立项建设的问题,我局已把曙光村委会秧田冲、罗么冲小组及其它小组需整理的中低产田地纳入楚雄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中,同时将秧田冲、罗么冲小组田地纳入规划的楚雄市子午镇杞木等4个村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中。

二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承担的土地整理职能已移交给市农业农村局,我局现只实施土地的开发复垦占补平衡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提质改造项目,自然资源部门不再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议从农业农村部门争取项目,我局将积极配合项目的申报立项。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