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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8-/2021-0519015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0-07-28
发布机构: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答复
号: 楚市自然资复〔2020〕1号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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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定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午镇曙光村委会下力么小组地质灾害搬迁列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治理和避让搬迁力度,真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但由于近年来我市气候条件异常,单点性暴雨不断增多,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您提出的子午镇曙光村委会下力么小组地质灾害搬迁列项的建议,我局和子午镇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但近年来我市的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情况是:一是避让搬迁指标少,每年向省、州争取到的指标很有限,不能满足全市避让搬迁工作的需求;二是市财政资金紧张,配套资金不足(资金不到位)。

针对你此次提的建议,我局再次明确以下4点:

1.避让搬迁地点要由你们村委会和子午镇人民政府落实;

2.我局将积极向州、市人民政府汇报,努力争取避让搬迁指标及资金补助,从而落实避让搬迁;

3.落实了避让搬迁地点、搬迁指标及资金,在进行搬迁后,农户要自行拆除所有房屋(包括蓄圈、烤房、厕所)。

4.搬迁避让项目政策是:整体搬迁安置(5户以上含5户)每户给予7万元的补助(其中2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5万元直接兑付给农户),资金来源为省、州每户补助5万元,市级每户配套2万元;零散搬迁安置,每户补助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州补助3万元,市级配套每户2万元。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