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发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研究解决返还被征地(拆迁)居民小组安置用地,并明确四至界线统一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一大批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及城市路网在青龙社区辖区落地建成,为加快东南新城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人居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大量土地的征收、房屋拆迁,由于被拆迁人口的安置点建设滞后,因此,拆迁安置矛盾日益较为突出。目前青龙社区辖区20个小组涉及征地拆迁的有17个小组,规划了16个拆迁安置的居民小组安置点用地(其中黑泥坝小组安置点规划在许阳三组果园旁,面积约120亩),提前做好安置点土地的报批,先后启动了青龙社区官家、胡家和杨基屯三个居民安置点建设。但当前楚雄市东南新城被征地农民搬迁宗地安置土地浪费、农民建房欠账高、居住环境差、安置小区品质低、无造血功能等问题突出,因此,有必要转变宗地安置模式,以楼房安置为主,提升安置居民居住品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我市正在杨乐屯小组开展探索新型安置模式,将安置住房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村组组织、企业实施、统筹规划、集中安置、收益反补的建设原则,以居民小组或社区为主体进行开发或招商引资开发,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建设被征地农民安置房。将商业用房由居民小组联合组织建设或社区组织建设,也可以通过招商引资联合开发建设,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商业用房产权归居民小组持有,安置对象享有股权,具体股权事宜由居民小组“一事一议”确定。各居民小组选出居民代表,成立被征地农民安置房监督管理机构,全程参与监督。通过招商合作,以地换房,对村民进行楼房安置和发展村集体经济,在试点成功后,我市将总结经验基础上在全市推广实施。
依据《楚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楚雄市东南新城失地农民安置点下步将按照东南新城失地农民所在社区或村组安置返还用地面积的大小,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科学选址后报市人民政府确定。下步安置方式的调整和实施,必然会对已规划安置点发生调整变化,例如:可依托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进行拆迁安置的村组在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中就进行安置,而已规划的安置点留置出来可以规划其他项目进行建设。因此,目前规划变动、各用地申报资料不齐备,暂不具备条件将各小组规划返还安置地块交给小组管理,请您给予谅解!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