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定楚雄市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拟定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2)负责重大环境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4)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7)指导、协调、家督生态保护工作(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8)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10)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11)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12)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楚雄市环境保护局局严格执行污染减排、乡镇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3项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制,强化污染防治,严格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强环境管理,格执法监管,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加强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开展环境监测,强化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特别是历史性的争取到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工程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9720万元,开创性的开展城乡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同时,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全市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被评价为“基本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楚雄市环境监测站
2、楚雄市环境监察大队(参公)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人2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23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758.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8.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2015年812.29万元相比,增长946.66万元,增长116.5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50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56万元,占总支出的72.71%;项目支出137.92万元,占总支出的27.29%;与2015年度支出722.69万元相比减少217.21万元;减少30.0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7.56万元。与2015年日常支出230.27万元相比增长59.62%;2016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33%;2016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9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4.50万元,减少71.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xls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7.21万元;减少30.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及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3.节能环保支出433.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3%。(1)行政运行295.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人员工资;(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6.92万元;(3)环境保护宣传支出3.71万元;(4)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5)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6.29万元;(6)农村环境保护支出5万元;(7)排污费安排的支出45万元;(8)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7万元;(9)减排专项支出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6万元,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预算的97.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预算的97.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预算的95.3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及公务接待费支出都有所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11万元,下降2.6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4.6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及公务接待费支出都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3万元,占84.69%;公务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占15.3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43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相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支出0.62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
2016年共开展业务接待15批次,接待人数125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8万元,与2015年的23.59万元相比,增长0.89万元;增长3.77%;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4.85万元;水电费0.04万元;邮电费0.11万元;差旅费0.61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劳务费0.52万元;工会经费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万元。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立健全采购机制、完善采购制度,加强采购预算,控制采购成本,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18%。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培训经费是指甲方安排或组织员工参加的培训及乙方自主选 择的与本岗位相关的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的统称。
楚雄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