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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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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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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和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0件,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92次,作出行政处罚6件,无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及行政裁决。

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一)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情况。市级生态环境系统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即法定行政机关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34人,全部做到依法持证执法。

(二)2024年度案卷评查情况。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扎实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加强执法案件评查力度和结果运用,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整体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日常自查自评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以查促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根据案卷评查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开展全局案卷评查工作。根据《楚雄市202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评查案卷5件,优秀5件,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稳步提高。

(三)推行执法公示制度。一是我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将本部门的许可事项、权责清单、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主体等信息在网站进行公开,规范事前公示;在行业监管中,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及时将行政执法结果在网站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1-12月,我局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协议、行政处罚案件等工作事项,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63份,有效防范行政决策法律风险。

三、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是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新颁布、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执法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案件的办理、执法人员的素质、执法设备的使用率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技能为重点,加强对新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环境执法工作的学习与交流,不断规范环境执法工作。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办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并加强宣传报道,开展以案释法,持续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增加本领,提高执法实战技能,努力打造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四是加大非现场执法应用,提升问题发现效率。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等非现场监管手段运用,建立企业环境问题预警机制,及时发现企业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倾向性、源头性问题,将污染问题控制在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