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7-/2023-1225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12-25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67-5自查自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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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67-5自查自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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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楚办通〔202385号)的要求现将67-5整改落实不够举一反三不够和长效整改不够永仁县整改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有漏项的问题境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内容

67-5整改落实不够、举一反三不够和长效整改不够永仁县整改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有漏项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精准推进整改。

三、整改落实情况

此问题为全州共性问题根据反馈问题内容制定了《楚雄市贯彻落实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对该问题作出了具体整改要求明确了市级牵头领导、整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根据整改措施要求楚雄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于2023118日发出了《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查自评的通知》(楚市环督字〔202333号)要求市属相关单位部门对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28个投诉举报件和12个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经认真排查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向楚雄市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28件(来电21来信7件)已全部完成整改没有发现反弹隐患。12个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8其余4个问题整改时限为2025正在按时序推进整改。其中2022年完成整改的编号为50-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的问题整改不到位2022市委常委会6次会议和1次专题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常务会6次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没有达到要求。该问题已列入《楚雄市贯彻落实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1231日前。2023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9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8已完成整改。

自查自验结论

20231225楚雄市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验收组同意通过市级自查自验。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