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楚办通〔2023〕85号)的要求,现将67-46:“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环境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内容
67-46:“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督察报告指出:楚雄州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运行维护问题较为突出,220家应当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的排污单位还有74家没有和省级监控平台联网,171家排污许可重点单位还有152家没有和国家监控平台联网。部分企业未按照要求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楚雄市苍岭腰站页岩砖厂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未安装在线监控系统。企业主称砖厂计划2023年年底关停,因此不再安装在线监控系统。该厂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二、整改措施
(一)对楚雄市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情况进行核查,按照州局要求制定《楚雄市重点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联网传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快推进整改,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楚雄市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任务。
(二)督促楚雄市苍岭腰站页岩砖厂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并联网,并严格落实“三防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三)强化整改验收。及时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确保楚雄市苍岭腰站页岩砖厂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全力推进“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系统问题”的整改工作。楚雄市严格按照州生态环境局明确的《楚雄州2023年重点单位名录》,制定《楚雄市重点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联网传输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应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单位依法安装和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在建设安装过程中,指导重点单位按照行业规范要求做到站房建设、设备型号、安装调试(含自行验收、备案)及数据传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截至目前楚雄市共有35家应当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并联网的排污单位,除5家企业暂不具备安装条件(均已上交情况说明),楚雄市2023年截至目前实际应装企业为30家。其中,已联网省平台的企业为30家,已联网国发平台的企业为30家。符合安装条件的30家重点企业已全部按照整改要求完成在线设备的安装联网工作。
(二)对问题突出企业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整改措施到位。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加大对楚雄市苍岭腰站页岩砖厂的监管频次及帮扶力度。做好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工作的环保技术支持,同时督促企业采取篷布遮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解决该厂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楚雄市苍岭腰站页岩砖厂于2023年12月20日完成了在线设备安装联网,数据已正常传输至国发平台及省平台。
四、自查自验结论
2023年12月20日,楚雄市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验收组同意通过市级自查自验。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